文章来源: 徐州市律师协会
![]() 日前,市局针对部分律所律师反映且市局在受理调查投诉中也发现的我市少数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为了转嫁矛盾或掩饰自身服务过错而鼓动、怂恿委托人恶意投诉同案对方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行为,专门下发通知,决定采取相关措施,严肃规制少数律师鼓动、怂恿委托人恶意投诉同案对方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行为,以维护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正常秩序和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要强化尽职服务,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坚持正确价值导向,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执业,对接受委托代理的每一个案件、每一项法律事务,都要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尽职提供服务,全力提高服务质效,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要强化自律约束,自觉规范执业行为,践行法治为民宗旨,通过依法执业办案、公益法律服务等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得为了达到转移矛盾、逃避责任的目的而误导、鼓动、怂恿委托人恶意投诉同案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 通知规定,要强化监督检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局、市律协和各县(市)、区(经开区)司法(分)局要将鼓动、怂恿委托人恶意投诉同案对方当事人代理律师的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组织对该律师事务所、该律师进行执法检查,如查出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罚处分。(来源|徐州市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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