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随笔 2010-03-17 收藏 : 0 查看 : 924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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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学法网没有发帖,主要看大家的想法和近况,感觉大家都不错,该复习的复习,该实习的实习。但和谐之中有点杂音,那就是究竟非发本该不该参加司法考试,非发本是否抢了发本的司考通过名额!我看了一些相关的贴帖子,每派人都挺多,引经据典者有之、肆意谩骂者有之、添油加醋者有之、造谣诽谤者有之、板砖乱飞者有之。本人感觉这实在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就好像《笑傲江湖》中的华山派,总在争论究竟是气宗是正宗还是剑宗是正宗一样没有实际意义! 法律问题是一个社会范畴问题,凡属社会问题都不会是可以一概而论的问题。司法考试也一样,它无非就是一个获得法律从业资格的考试,过了考试以后,能否适应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社会,对每个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来说还是未知数。所以在考试之前就下定论法本该参加考试还是非法本不能参加考试还为时过早。本人从以下几点论述这个问题: 一、法本与非法本都是一家,何须门户之见? 法律实务是一个比较庞杂的工作、纷乱复杂,在实务工作中,法本与非法本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在进行工作,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为自己获取经济利益!就像气宗与剑宗都属华山派,你们对外都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法律工作者”或者是“律师”。在服务的过程中,法本的理论优势不言自寓,可非法本的优势也不能忽视,要知道法本是理论性人才,非法本也是综合性人才啊!二者可是各有特点的啊!难道法本敢说你的实务水平一定高于非法本,还是非法本敢说你的理论水平一定高于法本?所以说都是搞法律的,都是吃法律饭的,想看真本事还是到实践中去吧,市场决定一切!切莫搞什么门派的划分了,特别是在司法考试这个阶段,都是一家人,门户之见就那么有意义? 二、饭碗是自己的,别人抢不走! 有人说非法本的参与使司考的通过对法本来讲是一种灾难,抢夺了法本的就业饭碗。我只能说这种人是弱者。如果不想让别人抢饭碗,你可以直接建议司法部,让它规定获得法学本科学位者直接获得“司法资格证”,那样的话就没有非法本参加司考的情况了,法律职业就变成了法本的一统天下了,还能解决法本的就业问题。可是为什么司法部不这样做呢?要知道司法部它可不是考虑那一个专业的就业问题的,它要考虑整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和司法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的,谁也不能保证每一个法本毕业人员就一定适合法律工作的,法律从业者是需要较高素质的,如何提高法律就业人员的素质呢?只有引入竞争机制,物竞天择,否则的话,法律从业人员不就像70、80年代的大学生一样了吗,一毕业国家就给你包分工作,有个铁饭碗了吗?这样的话有助于我国的法制进程吗? 况且,司法考试考的是法律知识,法本人员学了4-6年的专业法律知识,最后还考不过去,回头你埋怨学了1-2年的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占了你的资源,你不脸红吗?你用你的长处都打不过人家的短处,你还好意思说什么吗?这样的人就是给你一个资格证,你能成为一个好的法律工作者吗?所以说,不管学什么的,饭碗是你的,不是别人抢了你的饭碗,而是你把饭碗弄丢了! 三、司法考试是一个通过率问题,而不是通过人数问题。 从07、08、09几年的考试来看,司法考试最终确定考试的通过人数,主要是通过率,而不是人数。07年大概17%,08年20%,09年也大概20%,(以上数据纯属道听途说,有准确数据者请予以更正),但是三年的参考人员可是有大幅提升的,也就是说不管你的参考人数是多少,司法部只订通过率,用以维持这个考试的诱惑性和社会需要性,09年大概有35万人参加考试,9万人通过,通过率25%,我们以此为例,如果其中有25万的非法本,10万的法本,法本的参考人员,你敢说就10万人考试,也维持9万人的通过人数,即90%通过率吗?那司考才成为了真正的“水考”呢!正常的预测应该是,假如10万法本参加考试,也维持25%的通过率,25000人通过思考而已!除非司法部的女部长不想干了!作为一个法本人员来讲,你是想成为9万分之一,还是2万5千分之一,这个数学题你自己去算!所以说允许非法本参加司考恰恰是法本的一个福音,非法本增加了考试基数,法本提高了通过人数中的占有率!对法本来讲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奉劝大家一句,还是那句话:法本与非法本都是一家,大家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否则,可能今生谁都碰不到谁。气宗也罢、剑宗也罢都是华山派,如果非要你消灭我、我消灭你闹内讧的话,最总只能是“华山派”四分五裂,被别的门派所欺负,皮之不存、毛将安附?整个门派垮了,个人还有前途吗?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学法网立场) 相关投票:参加司考的朋友,你的专业是? 更多:司法考试随笔, 司考人的心灵港湾! 请进入本文论坛地址http://bbs.xuefa.com/thread-115265-1-1.html交流讨论 注意: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http://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作者:学法网 http://www.xuefa.com 会员暮光之城 访问:暮光之城的学法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