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0-04-08 收藏 : 0 查看 : 869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台州市司法局
各位考生: 司法部对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工作已经完成。台州市司法局将于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16日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12日——2010年4月16日。 二、地点: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台州市司法局415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大楼西侧)。 三、领取证书时由本人凭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准考证副证领取,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考生应亲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603589 推荐阅读:律师实习、入门、律师执业经验等文章汇总 台州市司法局 二○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