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0-04-12 收藏 : 0 查看 : 688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深圳司法局
根据上级司考部门通知,兹定于2010年4月14日至4月23日(含双休日)颁发2009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深圳考区资格申请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除外)本人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30、下午14:20-17:30到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4楼B401行政许可服务室领取。 为合理分流人员,确保发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申请人尽量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来领证: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0001-0800 领证时间:4月14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0801-1600 领证时间:4月15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1601-2400 领证时间:4月16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2401-3200 领证时间:4月17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3201-4000 领证时间:4月18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4001-4800 领证时间:4月19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5601-6400 领证时间:4月20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6401-7200 领证时间:4月21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7201-7425 领证时间:4月22日 领证对象:上述时间内因故不能按时前来的人员 领证时间:4月23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推荐阅读:律师实习、入门、律师执业经验等文章汇总 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