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已于2007年6月20日结束,由于部分考生未能及时参加网上预报名,现将补报名办法通知如下: 1、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于现场确认期间(2007年7月1日——2007年7月20日)在各报名确认点司法局进行补报。 2、在我市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和澳门居民,若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可于现场确认期间(2007年7月1日——2007年7月20日)在重庆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进行补报。 (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