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动态 2007-10-29 收藏 : 0 查看 : 829 评论 : 0
文章来源: 中新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在今天(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解决“违章建筑”这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城乡规划法在法律责任当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权由政府行使。 “地方人民政府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也要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黄建初表示,如果做出了强制拆除措施的话,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决定是错误的,本不是违章建筑,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也要依法赔偿损失。(记者 余湛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