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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估分只是一个过程 而不是结果

法考随笔 2010-11-11 收藏 : 0 查看 : 1076 评论 : 0

原创作者: ysyg1975

文章来源: 学法网 www.xuefa.com

  其实,估分只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估分的意义不是说明法学修养和法律水平的高低,而只是作为一种心理暗示。

  这个社会是病态的,炫富和仇富是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礼崩乐坏,思想文化制度的瓦解。孔子对“富”有自己的看法。一方面,他想富,认为追求富裕是人的正当权利,因此,只要能富起来,什么活儿都愿意做。 所 谓“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就是这种心理的写照。他很欣赏别人的致富本领,称赞子贡“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论语.先进》),欣慰之情,溢于言表。另一方面,他对如何追求富裕有自己的道义原则。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又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孔子做人做事,不离道义二字,虽然一生始终没能 富起来,“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却也感到“乐亦在其中矣”,原因也在这里。

  我建议学法网上的估高分者要有胸怀,不要发帖炫富,毕竟是敏感时期,而且估分与实际成绩根本不能划等号;

  估低分者也不要仇富,毕竟360分与600分是一个道理。

  此外,有些人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道德修养极其败坏,恶意损伤别人,这种人即使日后通过考试走上法律职业,也只不过是朝不保夕的讼棍而已,只是法律职业序列的最底层。

  我不是圣贤,我无法对那些恶意重伤别人的人保持冷静,但是这个地方应该是可以自由行使言论权利的空间,即使你是一只狗,也要夹紧你的尾巴。进入发表您对本文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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