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 收藏

2011司考大纲新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解读

法考干货 2011-05-20 收藏 : 0 查看 : 4338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学校名师

文章来源: 众合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0月18日发布,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

  修订后的《职业道德准则》,突出“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和主线地位,调整了内容结构,增加了“忠诚司法事业”、“坚持司法为民”两章;把原有的“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三章,合并调整为“维护司法形象”一章。该法有少量的核心内容仍需要考生予以关注。

  第二条 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命题角度分析】“公正、廉洁、为民”居于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和主线地位。司法考试可能会在此给大家玩文字游戏,因此考生需要识记该三项内容。

  第十条 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命题角度分析】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保证司法公正一章是要点所在,考生要对相关条文予以一定的重视。相关内容比较容易理解,多多熟悉即可解决。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

  【命题角度分析】 本条规定经常用于在小案例中考查,很少直接考法条的原话。考生要学会实际运用。比如怎样的情形应当被认定为是不正当交往。考生可以通过做习题来融会贯通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2011年司考大纲 相关信息汇总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新增考点各科汇总

  司法考试大纲的使用方法

  如何正确使用司考大纲?三个针对性建议!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 法律法规增删情况列举

  更多: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消息

12下一页

赞一个
法考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