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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婚前房产 离婚后的处理方式

法律实务 2012-05-29 收藏 : 0 查看 : 1571 评论 : 0

原创作者: 胡楠

文章来源: 新文化网

  读者管先生来电话咨询:我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第二年我和爱人登记结婚了,请问我按揭购买的这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解答: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刘春鹏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参照以上条款,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对该套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能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的便可按协议的内容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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