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 2007-12-16 收藏 : 0 查看 : 1002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2月16日电 (记者 朱薇)重庆一对夫妇的婚纱照被影楼擅自刊登在杂志上进行广告宣传,近日在北碚区法院调解下,这对夫妇获精神抚慰金赔偿2.8万元。 重庆女子晓雪和丈夫明悦目前在国外一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今年5月,夫妇二人回国探亲在重庆一家影楼花1.7万余元拍了一套婚纱照。在未 这对夫妇认为自己的肖像权遭到了侵犯,遂将婚纱影楼、杂志所属单位等4被告一齐告上法庭,要求索赔6万元精神损失费。 随后,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由影楼及其投资人赔偿这对夫妇精神抚慰金2万元,另外两被告则赔偿精神抚慰金共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