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 2007-12-17 收藏 : 0 查看 : 1057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2月17日电(钟金平 喻奇章)江西余干县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所生男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给付抚养费3000元。但男方一直怀疑自己不是亲爹,要求依法做亲子鉴定,女方不予配合。法院据此推定孩子非亲生,男方可不再承担抚养费。 对男方的诉讼请求,女方虽予以了反驳,但在诉讼期内拒绝到庭,更不配合提供亲子鉴定所需的样本,致使亲子鉴定无法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余干县人民法院日前做出推定判决:张某与前妻婚后所生男孩,不存在父子血缘关系,今后不再承担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