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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情人宾馆做爱过度猝死索赔百万 宾馆赔偿1万

法律实务 2007-12-19 收藏 : 0 查看 : 1002 评论 : 0

原创作者: 本报记者

文章来源: 东方今报

河南男子李某12月15日与情人小微在宾馆幽会,先后两次发生关系,两次合约一个小时。过度做爱让李某心脏病发猝死。事后,死者家属向宾馆索赔一百万。昨天,双方协调后,宾馆赔偿男子家人一万元。

    男子在宾馆与情人幽会时猝死,家人坚持认为男子猝死的宾馆也有责任,并向宾馆索赔一百多万元。昨天,双方协调有果,宾馆赔偿男子家人一万元。

    39岁的李某为河南南阳人,12月15日下午1时许,他用身份证登记后入住该市某宾馆,当晚9时左右死在入住的房间内。

    据警方有关人员介绍,李某入住后电话约情人小微来此幽会,下午5点左右,李某与小微发生了当日的第一次性关系。此后,李某外出买来小菜和葡萄酒,两人在房间内吃过晚饭后,再次开始做爱。

    小微向警方供述,两人第一次做爱时间大约为40分钟,第二次李某使用了一种叫“延时王”的湿巾,大概做了20分钟,他突然呼吸加剧,大张着嘴巴,双眼圆睁,一头栽倒在她的身上。小微赶紧给朋友打电话,称“李某心脏病犯了,快拿速效救心丸来”,朋友赶到后一看阵势不对,就拨打120,但李某再也没有醒来。

    警方调查得知,此前,李某与小微已保持了一年多的不正当关系。

    李某的弟弟介绍,警方勘查现场后转告他们,李某系猝死,排除了自杀、他杀和投毒的可能性,但并没有向他们出具书面勘查结论。李某的妻子也称,李的身体一向很好,没有心脏病史。

    17日下午,李某的家人向宾馆提出索赔,认为李某之所以能带着情人在宾馆幽会,是宾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李某的家人向宾馆开出了一张高达100.1660万元的索赔清单。

    宾馆一位姓竺的负责人则称,李某之死与宾馆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他说,李某的入住手续齐全,他们也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登记,而且宾馆规定会客的时间为晚上11点前,与事发时间并不冲突。

    昨天,双方经过最后协商,宾馆赔偿给李的家属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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