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重庆一干部六年前贪污公款 退休后被判刑

法律实务 2007-12-20 收藏 : 0 查看 : 931 评论 : 0

原创作者: 黄豁

文章来源: 新华法治

 新华网重庆12月19日专电(记者黄豁)6年前伙同他人贪污公款5万多元,曾在重庆市南川区一财政所任所长的陈忠荣退休两年后依然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日前,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现年62岁的陈忠荣系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人,2001年12月底,他利用担任大观中心财政所所长的职务之便,与该所会计陈某商量采取虚列支出的方法,将公款50766元进行私分,陈忠荣分得赃款25766元。案发后,陈忠荣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并退清全部赃款,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示,陈忠荣在作案时已满56岁,离退休不远,但就是在这个时候,陈忠荣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却触犯党纪国法。虽然陈忠荣已退休两年,但依然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