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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变“犯罪嫌疑人”

行业观察 xuefa2014-07-26 收藏 : 0 查看 : 10018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刘言 马婧 张云鹭 卢义杰

文章来源: 中青在线



  警方对“律师成犯罪嫌疑人”一事未予回应

  辩护律师为什么成了所辩护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尚未披露的案情还是警方滥用职权?7月23日,记者致电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凤兰,她表示对此事不知情,随后挂掉电话。

  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陈凤兰没有回复记者要求采访的短信。

  记者多次致电焦作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均无人接听。

  7月24日傍晚,“焦作公安局中站派出所综合室官方微博”再次转发了官方对此事的有关通报。

  在新华网注明时间为7月21日的《焦作市中站区许有臣、张小玉信访问题情况》中,官方解释了二人的上访缘由及上访情况。

  通报称,许有臣原在焦作市公交总公司第一分公司工作,自1995年10月5日起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经焦作市公交总公司查明并按规定将许有臣除名。

  2007年12月20日,许有臣到焦作市信访局反映此事,要求恢复工作。次年9月25日,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维持焦作市公交总公司的处理意见、原焦作市建设委员会的复查意见。这是该信访事项的信访终结意见。

  通报的第二个信访问题,源于1990年代的一起纠纷。通报称,1992年,张小玉之父张志安与王封乡东王封村委会签订了一份煤矿承包合同,1993年,有关部门认为该矿生产安全不符合操作规程,责令封井停产整改并罚款4000元。张志安拒绝整改、罚款。

  最终,村委会代交了罚款、代为整改,后决定终止合同。张志安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此后,关于此间的经营权、补偿问题,争议了较长时间。

  由于事件当事人许有臣、张小玉被限制自由,记者无法联系其核实上述细节。

  处于事件舆论中心的常玮平表示,他不认同警方将他确定为证人,他将依法维权。

  7月24日,常玮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已不再担任张小玉的辩护人。原因是,焦作中站区警方目前还是办案单位,为避免维权行动中影响当事人的利益,经过家属同意,他决定暂时解除辩护,让其他律师及时介入。

  “在我不得不暂停辩护工作之后,律师同仁相继赶来,令人鼓舞。希望@平安焦作、@平安中站依法办案,让此案经得起时间、良心和公众的检验。”在7月24日上午10时48分发布的微博中,他这样写道。

  对于事件进展及警方回应,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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