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法制晚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提出,应推进司法考试的改革: 一是应规定只有经过正规法律本科学习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法律人才要求利用法律管理社会、治理国家,如果没经过专业的法律训练,不但可能缺乏法治信仰,更少法治思维。 二是司法考试通过后,如果当法官和检察官不应再参加公务员考试,法官、检察官不是公务员。 三是应该设立一个司法委员会,负责司法官的遴选、培训和考核,然后将合格人才推荐到司法机关,而不是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自己直接招聘法官。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
最新评论
堂堂一个政法大学的校长能提出这种建议,限制非法学专业人员报考司法考试这种所谓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能体现出法律的公平正义吗?!是不是今后还要提议法学专业人员可以享有法律特权豁免,因为法学专业人员本身就已具有所谓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
就是专业化,要真心喜欢法律一开始就报法学,而不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为什么说也呢?
我认为一本的法本也未必比一本的非法本高贵冷艳
其次,只能说比较理想主义
再次,这正是我所担心的,所谓纯粹的法学背景,很可能造成法治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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