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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律师大多半路出家?

律师路上 xuefa2015-06-10 收藏 : 2 查看 : 22228 评论 : 33

原创作者: yxr86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最近,学法网论坛里好几个实习律师发了差不多内容的帖子,大概就是进律所前,主任如何如何承诺,进去后自己经历了如何如何的磨难,期望与现实落差特别大,少数人可能就对自己是否适合做律师产生了质疑。我想说,其实你们在一开始找律所前,就没了解律所的社会普遍状况,对律师职业憧憬太大。

    我不知道你们以前是否看过那些港台剧,里面的律师各种厉害,各种高端,可能这些让你们对律师很向往。这个想法没错,因为我也是这么以为的。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一般比较牛的律师,自己都不做案件,精力都花在了接案子和搞关系上。如果什么案子都亲力亲为,那岂不是要累死?那当然要找人做,但是不是每个人他都会要呢?也不是,虽然案子他自己不做,但案子做的好坏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声誉。所以那些被主任们利用的人,你们不要觉得自己很亏,至少你有被利用的价值!


    我个人认为,所有的新律师,都要经历一个磨练的阶段,这个磨练范围极广:包括但不限于背黑锅,跑腿,学技术等等。。。律师是一个独立性极强的职业,如果说你觉得案子可以给别人做,那钱就倒霉,有人帮你做事你多少都要给别人费用,通过司法考试的都不是傻子。再说了,做律师最难的就是案源问题,你技术再强,没有案子来,你一样不能证明自己。所以,做律师必须从接案子,做案子到结案子的能力都很强才行。

    当然,律师也分很多种,有你们所谓的流氓律师,也有技术律师,也有高大上律师。。。这点,我十分认可学法网上刘哥说的一句话,律师已经不能用一种职业来概括了,已经涵盖了社会问题的方方面面。当我们去应聘的时候,通常所里都会跟你们说条件很好,待遇不错,机会多多诸如此类的话,要是他不这么说,你能去吗?正是他们把握住你们找所的心里:1、希望有工资 2、希望能学东西 3、希望有机会等等。那我来分析下上述3点:

    1、律所是合伙企业,虽然表面上是一个单位,但是里面的律师包括主任都是自己干自己的,自己干多少拿多少,跟别人没关系,别人为什么要自掏腰包给你钱?

    2、学东西?别人干嘛要教你?律师竞争本来就很大,所有东西教会了你,那别人吃什么?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难道培养一个以后跟自己竞争的人?当然,新律师并不是说不能学到东西,学东西都要靠自身了,方法无非就是:看别人做,自己琢磨,然后找机会练手。案子做一次就知道程序了,做2次基本就熟了,做3次后你就是专家了。

    3、机会?不管什么律师,都想要机会,如果机会摆在面前,谁都想去争取,你觉得别人会让给你?

    你们不要觉得自己现在的处境非常困难,我可以坚定的跟你说,不管你去哪个律所,其实实际情况都是这样。而且,别看律师似乎是一个高大上的职业,其实律所招人,没什么要求的,只要通过司考就可以,还有一些连这个要求都没有。很多人就会问了,我去很多所似乎都有要求,需要英语什么的,那是因为别人所可能涉及的涉外案件比较多,或者是别人想通过高要求的招聘条件来提升所的档次。再说回来,我在律师圈子混了这么多年,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做的好的律师大多数都是半路出家,很多本科文凭都没有(律考那时不需要本科)。

    其实,你们所经历的东西是我以前已经经历过的东西。为什么你们会那么在意?是因为你们太浮躁?扪心自问,现在的你们是不是这样急于求成?挤进律师行业不易,但这不意味着成功。看淡点,我经常看到有人在学法网里说,自己找了个好师傅,进了个好所,待遇不错等等。。。告诫你们,一定要透过表面看本质。

    90%的新律师对自身定位都有偏差,其中30%觉得自己过的很好,能够很快成长,还有60%觉得自己一盘死水。我想说,觉得自己过的好的赶紧正视下自己,不然你会在律师的路上越走越远;觉得自己对自己没信心的,我可以告诉你,其实你的能力往往比你认为的要高出很多,潜能无限,要看自己如何挖掘,这个只能靠自己,谁也帮不了你。

    律师路上磕磕碰碰太正常不过,本来我们要解决的都是别人所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这样的问题你都克服不了,就不要谈帮别人解决问题了。律师,说到底,要靠自己!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精彩文章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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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表态过的朋友 (12 人)

已有33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lzxndy 2015-5-26 19:26
说的好!非常中肯!
引用 没文化不爱读书 2015-5-26 19:35
客观公正。
一个好的师傅是什么概念?他的所有,能够让实习律师透过门缝看到十分之一,就是好的。
手把手教你,凭什么?你陪人家睡觉了?还是人家的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
给钱,凭什么给你钱?你能创造什么价值?你到大学去学知识,要不要交学费?你到律所学习法律方面的各种知识,还要求律所给钱?实事求是的讲,三线城市基本没有给实习律师工资的。
不要羡慕这个人那个人,每个牛逼的人,都有一个苦逼的开始。
半路出家的律师,案源好开拓一点;
法科生做律师,法检系统的兄弟多一些。
各有利弊,上帝为一个人关上了一扇窗,就会打开一道门。
引用 雪下梅开 2015-5-26 21:39
我在慢慢体会,很有道理,太急于求成反而不容易成功,
默默的成长,终究会厚积薄发
引用 就这一次 2015-5-26 21:50
律师,说到底,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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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是实话,但说明中国的律师业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不要说培养新人的方案和计划,甚至连这方面的意识都没有。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律所主任的管理理念既不如卖保险的,也不如搞传销的。
引用 雪下梅开 2015-5-26 22:04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5-26 21:50
律师,说到底,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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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我喜欢听
律所主任也需要发展理念和眼光才行
引用 liusage 2015-5-26 22:50
没文化不爱读书 发表于 2015-5-26 19:35
客观公正。
一个好的师傅是什么概念?他的所有,能够让实习律师透过门缝看到十分之一,就是好的。
手把手 ...

我当年才出来的时候,,有个律师和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几年过去了,,那货还是那个批样子,,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一辈子贫贱。。
引用 就这一次 2015-5-26 23:20
liusage 发表于 2015-5-26 22:50
我当年才出来的时候,,有个律师和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几年过去了,,那货还是那个批样子,,
能说 ...

哈哈,你肯定被老律师坑过
引用 liusage 2015-5-26 23:37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5-26 23:20
哈哈,你肯定被老律师坑过

恩恩,,最近和一个同样风格的货色干了一个多月了,爽的要死。。
那货属于另一个领导推荐的律师,,我干点啥都要挑刺,比如有时候合同我不写不可抗力条款啥的。。然后我自然不客气了。。
现在那货每天哎哟哟的,,估计要滚蛋了
引用 doudouaaa 2015-5-27 07:43
liusage 发表于 2015-5-26 23:37
恩恩,,最近和一个同样风格的货色干了一个多月了,爽的要死。。
那货属于另一个领导推荐的律师,,我干 ...

假如以后我发达了,聘请的人员肯定是这样:面试,面试出打定在这行干两三年的同志出来;然后给公务员一样的工资,执业后会超过公务员工资。
引用 yxr86 2015-5-27 17:39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5-26 21:50
律师,说到底,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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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中国律所主任基本都不会管理律所,他们的想法再简单不过,目的就是如何你能让自己赚更多的钱,至于别人他基本不会考虑。如果说他有那么一点点的为你考虑,那么恭喜你,你真的要感激他。
引用 没文化不爱读书 2015-5-27 19:20
liusage 发表于 2015-5-26 22:50
我当年才出来的时候,,有个律师和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几年过去了,,那货还是那个批样子,,
能说 ...

作为一个三线城市实习律师,我就是认识这个行当的,至于我以后怎么带新人,离我太遥远。
恭喜刘哥已经脱离贫贱。
引用 侠骨柔情 2015-5-28 09:41
谢谢前辈指点,学习了。
引用 168 2015-5-28 17:33
yxr很会思考,所以这么快摸到门路了
引用 franklysr 2015-5-29 11:06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5-26 21:50
律师,说到底,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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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也认同这点。

现在的很多文章都是让年轻人认清现实,没错,现实是这样子。

不过,这个现实并不是它该有的样子,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这个行业会毁掉的,至少很多确实有能力的人被这种现状逼到其他行业去了!

我所说的能力体现在各个方面,较真的兄弟们千万不要跟我辩论说“只有在律师行业混的好的才叫能力”

这种纷乱的现状、丛林法则,其实也使得有些客户瞧不起咱们这个行业;也使得咱们周边的其他行业更容易挖咱们的墙角(或者是人,或者是业务)
引用 franklysr 2015-5-29 11:11
liusage 发表于 2015-5-26 23:37
恩恩,,最近和一个同样风格的货色干了一个多月了,爽的要死。。
那货属于另一个领导推荐的律师,,我干 ...

这种叽歪着非要把法律强制性规定写进合同的人,只有两种

一种是啥都不懂的

另一就是故意找茬的。

请教刘哥是怎么样让他哎呦呦快滚蛋的?
引用 法庭人生 2015-5-29 17:23
律师,说到底,要靠自己!
这是所有律师都会认同的话。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帮你。我在实习前跟过一个法工一年,可以说学会了各种狡诈,各种无情,各种坑。。。。。我学了,但从来不用。当时,我明知道他在坑我,还是挨过了一年,没想过离开。学会了,我可以离开了,就离开了。
于是我开始了我的律师生涯,我正直、纯洁和正确、有职业道德和成就的律师生涯。
做律师,真的需要能力。能力这个词,太广泛了。近来办成了几件缓刑和取保啥的,规范办事,没有凭靠任何关系--------包括一件办案人员说“这绝对不能取保”的案件。
相信自己,我们年轻,但我们真不差。
引用 liusage 2015-5-29 18:48
franklysr 发表于 2015-5-29 11:11
这种叽歪着非要把法律强制性规定写进合同的人,只有两种

一种是啥都不懂的

        那人是故意找茬的,,你的懂得,,这种国有背景的企业人机关系复杂的很。。。领导们在那打擂呢。。
那个律师其实水平还行,,
        同样是办事,,有时候因为时间紧,我弄得东西确实不像大所整一周整出来那种,,比如第一章:名词解释,第二章:双方权利义务,,然后章节条款目项一路到下看起来牛逼哄哄,,不过逻辑问题和低级错误肯定没有的。。不过他嘛,,不懂交易。。
        比如说现在都知道交易所骗子多啊,,做市商,杀散户。。。不过同样是找人做盘面,,南京亚太所就把自己做进去了,,东北亚贵所暂时没事啊,,,人家东北亚贵所说了,是他们一个会员单位(相当于证券公司)在瞎搞,交易所一开始不知道,,现在交易所知道,我们已经把那个人开了。。
        这个就是一个思路问题,,有时候一个合同肯定要出事,,拆分成两个就没事了。。
        还有就是说一个交易所谁能拍板?他认为是领导,,,结果我和金融IT男走的近。。。
        搞一个商业模式啥的,他以为法律上没问题就行,,,然后金融IT男表示:这个系统没法支持。。。
        当然他可以BB要求系统那边做二次研发,,不过二次研发得开发公司那边点头,,而且费用不便宜,,而且也不是马上能拿到。。
        同样是搞方案,,他的东西拿出来就是没法用的。。
        那个哎哟哟滚蛋的是比较喜剧的说法,,那货现在还在这边呢,,我两一个办公室基本不说话了,,估计还要过招一段时间。。
引用 doudouaaa 2015-5-29 21:11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5-5-29 17:23
律师,说到底,要靠自己!
这是所有律师都会认同的话。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帮你。我在实习前跟过一个法工 ...



兄弟,很佩服你,忍了那么久。委屈不算什么,我们不怕,怕的就是等我们参透直至坚持决定自己干时,才很痛心的发现耽误自己的时间了。
我现在特别讨厌法律工作者和一些老律师,败坏我们律师行业的形象,一不懂法却到处吹牛,牛逼哄哄,说自己关系大,二来败诉全把责任推给法院。二没有职业良心和道德良心。
我经历了这么多,特别是银行这个关系圈里头。我深深地明白,关系只是个传说,根本不靠谱。完全可以靠自己、靠当事人提供协助来完成事情的。很多人还在为关系一说左折腾又张罗的,精力、财力、人情全都砸进去,到最后还得感谢人家,拖欠了大大的人情。

做律师,虽说碰上了法治大好形势,这是庆幸的一件事情。但我们都只是开始,困难重重,法院那边案件量大,法官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还有一些需要暗着卡、要,我怕了,真的怕了。我内心都不知道哭了多少回,身上现在又没有一点积蓄,可怜。我的心现在有点静不下来,状态随着在公司做法务开始渐渐地好起来,因为我在公司过的很充实,很庆幸老板很重视我这个法务人员。我现在天天骑个破电动车还高调的说我是郭律师,我一点都不觉得丢面子。我只想充充实实的做事情,让我这个律师更加的接公司的地气。
引用 doudouaaa 2015-5-29 21:46
liusage 发表于 2015-5-29 18:48
那人是故意找茬的,,你的懂得,,这种国有背景的企业人机关系复杂的很。。。领导们在那打擂呢。 ...

刘总啊,我今天在公司也有个差不多的例子。
前几天公司老板要我起草一份合作协议,老板把我介绍给对方,说这是我的律师写的,你看看,满意就签。
他说我要给我的一个法律朋友看看,当时通过微信传过去了,那天没有说什么。

今天他来老板办公室坐坐,老板不在,他做的无聊就拉我过来聊天。聊着聊着,他说,“郭律师啊,你起草的这份合同我那个朋友说这都不是律师写的”。
我答:“你觉得哪里不对劲”,他说,“我那个朋友说,这哪是合作协议,明明就是劳务合同,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而不是个人……“,我问他,"是哪个朋友”,他说是法院的,我接着问他,是哪里的法官,他答x法院的X庭长啊(嘿,那个法院我就像串家门一样的熟,庭长啊,好大的官啊!),我说我怎么不认识,我个个庭的庭长都熟,怎么就没停过这个庭长。后来和他核实(通过电话号码核实),才发现那个法官是在监察室任职,根本不是法官(到处招摇撞骗,哈哈,我猜的,估计是收了顾问费吧),还说是法官朋友,连姓都牛头不对都记错了。好吧,那个法官把我的名誉全都诋毁了。还有那个傻逼,你就等着被人家利用吧。

其实,这个合作协议,肯定有瑕疵。老板们之间,他们没什么法人和自然人概念,当时老板谈的就是以个人名义来合作的。他们的谈话以及老板交代的,都没有交代的很清楚,有些他们常人的意思与我们法律人的意思理解不一样,就比如,抵押(有抵给私人的意思)。我只能根据当时的谈话语境来起草,他也只是在我现成的版本基础上指点江山。殊不知到,我要起草要把老板的意思全部写成书面意思很困难,还有老板的心思很难捉摸,因为我不知道他想以个人还是公司来签的。我就装作不知道,他说他想跟别人合作,我就这样写。

其实,来公司,老板认为凡事太过严谨,会显得罗里吧嗦。只要意思到了,不是太马马虎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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