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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儿童被狗咬伤至狂犬病死亡,法院这样判

法律实务 法眼天下2018-08-09 收藏 : 0 查看 : 3715 评论 : 9

原创作者: 法眼天下

文章来源: 澎湃新闻、安徽网

狗咬小孩.png

8月3日上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美加印象小区6岁儿童被狗咬伤至狂犬病发作死亡一案正式宣判,多位被告人共赔付受害者家属78万余元。

2017年4月16日傍晚,6岁男孩天天(化名)在芜湖市镜湖区美加印象小区内,被一条黑狗扑倒后咬伤面部。随后天天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进行面部治疗、整形手术。第二天上午,天天在镜湖区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谁知仅过了8天,天天身上出现了一些异常症状,后经南京两家医院会诊,被诊断为狂犬病。5月22日凌晨,天天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随后,天天的父母将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

2018年7月11日下午2点40分,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天天父母,将他们认为的狗主人第一、第二被告李某某和牟某某,以及第三、第四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和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被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告上法庭,原告向镜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791384.62元。因案件复杂,被告人数较多,当庭没有宣判。

8月3日上午,此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原告的代理律师和被告李某代理律师以及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出庭,原告天天的父母以及被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并未出庭。

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某(狗主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某、杨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73102元。

二、被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某、杨某某各项损失合计351131元。

三、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某、杨某某各项损失合计156058.12元。以上各项损失合计为780291.12元

四、驳回原告佘某、杨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宣判后,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及代理人均未对一审判决结果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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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1B805 2018-8-9 09:54
随后天天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进行面部治疗、整形手术。第二天上午,天天在镜湖区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为什么不先注射狂犬疫苗?
引用 划船不用桨09 2018-8-9 18:53
疫苗接种之殇
引用 酷酷詹 2018-8-9 22:19
1B805 发表于 2018-08-09 09:54
随后天天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进行面部治疗、整形手术。第二天上午,天天在镜湖区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为什么不先注射狂犬疫苗?

是不是因为太痛苦啊
引用 ghec123 2018-8-9 23:21
爱狗人士 得控制自己的行为 自己家人被咬了 还用医生提醒 自己不知道去打吗?
引用 1B805 2018-8-9 23:49
酷酷詹 发表于 2018-8-9 22:19
是不是因为太痛苦啊

这可能懂医学的专业人士才知道了。我估计会不会是伤痛太严重,所以医院先治脸部,而同时打狂犬疫苗会引起其他不良反应。所以导致治疗方案失误吧。
引用 夜舞倾城 2018-8-10 06:46

你以为注射有效疫苗百分百生效?
引用 小呀嘛小梧桐 2018-8-10 09:36
1B805 发表于 2018-08-09 09:54
随后天天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进行面部治疗、整形手术。第二天上午,天天在镜湖区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为什么不先注射狂犬疫苗?

好像狂犬疫苗要24小时内只注射的,整形手术的话尽可能快的时间其效果就会更好吧
引用 1B805 2018-8-10 10:33
如果疫苗有问题,是不是还应追究疫苗生产商、销售商的责任
引用 默147369 2018-8-12 09:48
中国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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