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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1、网上裸露是否属于淫秽表演?是否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答:淫秽表演要求晦淫性、公开性,网上公开招募,受众不特定,属于淫秽表演;罪刑法定允许扩张解释,此处表演属于组织淫秽表演,并且有营利为目的,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2、介绍出租子宫是否属于出卖人体器官罪? 答:否、代孕的出租和出售不止一个概念,解释成出售有违罪刑法定,属于类推解释。 3、出售他人信息构成什么罪,怎么计算数额? 答: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主体构成,若连续行为跨越新法和旧法,一律新法,数额按新法后计算。 4、拐卖男子到国外是否构成犯罪? 答:构成强迫劳动罪,贩卖至国外,可能构成贩奴罪,使用普遍管辖。 5、在国外将妇女拐卖至中国构成什么罪? 答:挂卖妇女罪,适用属地管辖,行为和结果有一项在中国我国便有管辖权。 二、犯罪构成 1、把别人打伤了是否有救助义务?如果自己跳水了呢? 答:有,产生特定义务来源,否则构成不作为犯罪,注意四种义务来源。因躲避而跳水属于介入因素,但是不中断因果关系,任然有救助义务。 2、对盗窃分子故意不救助,并且阻止上岸后死亡 答:仍然属于故意杀人,超出了限度 3、怕自己被杀,从而造成其他人死亡,怎么办? 答:具有避险性质,但以命换命属于避险过当,因减轻或免除处罚 4、检察官看到有人杀人是否有救助义务? 答:无,没有作为义务来源 5、15岁韩某暴力拒捕,把干警打成重伤? 答:15岁只对故意伤害负责,不构成妨碍公务。 5、犯罪分子逃跑推到群众,致其心脏病发作死亡? 答:有因果关系。没有预料到但应当预料到,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犯罪构成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其自杀,是否有因果关系? 答:因果关系存在,但是自己儿子的女友自杀则不算,超出范围。认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结果加重犯。(注:被害人自杀一般否定因果关系,如强奸后自杀,但是高概率的不阻断吗,如长期虐待,逼迫自杀) 2、携带硫酸,对方以为清水,自己倒脸上灼伤? 答:创设了危险,负有排除和阻止义务,有因果关系,但自己放任,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不作为构成的。 3、被教唆犯的没有认错人,教唆者认错了,导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答:分别评价,被教唆者故意杀人,教唆者按对象认识错误,法定符合说,定故意杀人。 4、吸毒后精神不正常杀人,是否构成犯罪 答:属于原因自由,多次吸毒,有认识造成危险,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1、面对精神病人侵犯,是否可以正当防卫? 答:可以,仍然属于不法侵害 2、为救自己正在被正当防卫的儿子,能否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答:不能,不属于不法侵害,也不能紧急避险,因为是自招风险 五、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欲抢劫,又决定抢劫后强奸,寻找目标时被抓? 答:抢劫是犯罪预备,意志以外的原因,但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属于犯意产生,不构成犯罪。 2、于抢劫出租车,半路上被识破,并强行要求下车? 答:预备阶段的中止,数额巨大,属于抢劫加重犯的中止,没有造成损害则应当免除处罚。 3、欲强奸,发现是中学同学,并被为先报警,无奈放弃,属于? 答:犯罪中止,免除处罚 4、先奸后杀,但心生恐惧造成轻伤后放弃 答:属于强奸罪既遂和故意杀人的中止,故意杀人罪免除处罚。 5、拿有毒弹弓瞄准发现不是自己愁人,放弃,后被警察抓住 答:属于犯罪未遂,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六、共同犯罪 1、甲雇乙杀人,乙和妻子商量,妻子不去,告知伤害即可,找到15岁的丙,并胁迫丁参加 答:已不构成共同犯罪,属于附和行为。乙和丙共同正犯。 2、丁和共犯协商好入户抢劫,共犯实施了盗窃和杀人的故意,对于丁来说? 答:根据共犯从属说,主客观一致,抢劫可包容伤害、杀人,仍然属于故意杀人,盗窃的帮助犯(心理和物理帮助) 3、共同杀人后,乙临时起意拿走手机,另一同案犯看见没制止,是否负责? 答:属于实行过限,不承担责任 4、同案犯甲乙犯罪后,乙为毁灭证据放火,甲未制止,是否属于犯罪? 答:属于,系共同伤害行为,负有组织义务,不组织构成不作为的片面帮助犯。 5、如实投案,但没有说同案犯事实,是否属于自首立功? 答:不属于自首,构成坦白。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构成立功。 七、罪数形态理论 1、挪用公款后侵吞是否属于吸收犯,用来赌博手否构成犯罪? 答:不构成,吸收是两个行为的必经阶段,重行为吸收轻行为,数罪并罚。偶尔赌博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够成赌博罪。 2、结婚登记后后又形成事实婚姻,重婚罪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答:重婚行为终止之日起算,追诉时效为5年 3、印刷盗版书贩卖,构成社么罪? 答: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前罪吸收后罪。 4、盗窃枪支来杀人构成社么罪? 答:属于盗窃枪支和故意杀人的想象竞合犯,不属于牵连犯,牵连犯是指手段和结果的行为触犯两个法益。 八、刑罚 1、妻子帮助丈夫找人强奸后杀害? 答:均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数罪并罚,属于共同正犯,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 2、被取保候审后逃脱,由经劝说去村委会投案,提供同案犯手机号码,是否属于自首立功? 答:逃脱后有投案,途中被抓属于自动投案,构成自首,但对于数罪中有隐瞒的罪不构成自首。提供同案犯手机号码还要看对抓获有没有作用,没有实际作用不够成立功。 3、追诉时效中断问题,盗窃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答:一般强奸追诉为15年,故意杀人追诉时效20年,如果中途盗窃,则追诉时效中断。盗窃罪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4、假释考验期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答:不属于,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先减后并原则。 九、危害公共安全罪 1、在办公室安装射线的行为,造成多人受伤,构成什么罪? 答:投放危险物质罪,结果加重犯 2、驾车冲撞执法人员,构成社么罪? 答:若现场人数众多,则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甲驾车碰撞撞到在地的当事人,负全责,乙碾压致死,负同责,甲和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答:有因果关系,置于危险境地。 4、超速行驶,小孩横穿马路,刹车不及,造成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答:无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 十、危害公共安全罪 1、欲开煤气杀害对方, 造成公寓烧毁,5人死亡,罪名? 答:构成放火罪,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特别与一般法关系,定放火罪,属于结果加重犯。 十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 1、与境外共谋,非法邮寄进口枪支,并转卖,构成何罪? 答: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 2、因为爱好收买枪支数量较多? 答:若没有共谋,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3、国有医院医生收受医药代表100万,高价开处方,升为院长后长期收受贿赂购买不合格器械 答: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收钱构成受贿罪。院长是对公共事务管理,当然定受贿罪。 4、签订医疗器械合同后不合格,造成重大损失 答: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5、销售投资性公墓,承诺高昂回报,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但是若本来就无还款能力,则是集资诈骗罪。 6、国家部委通知禁止开办讨债公司,后有人以此为业 答:不够成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秩序、、、 十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 1、A公司编造虚假文件向银行骗取贷款,构成何罪? 答:一、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定贷款诈骗罪,但贷款诈骗罪只能是自然人构成因此要么以组织策划实施者定该罪,或者公司定合同诈骗罪,双罚制。 2、贷款条件不符,通过送钱获得贷款,构成何罪? 答:一方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贷款诈骗罪,另一方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注意身份,国有控股公司职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3、生产劣质白酒,货值20万,被查获 答: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从一重罪处罚 3、挪用公司财产走私香烟入境后,非法销售 答:挪用资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 十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甲将小孩卖给火锅店,并欺骗乙说是动物,导致已将小孩打死 答:甲有杀人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客观上利用他人,构成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同时构成拐卖儿童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已没有收买故意,没有杀人故意,但是因为疏忽没有预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注意= 绑架罪的特别规定 1、绑架本身行为致死,绑架和过失致人死亡从一重罪,如果其他行为,如失火,交通肇事造成, 则是并罚 2、绑架过程故意伤害,若轻伤, 并罚,若是重伤,则是加重情节 3、绑架后强奸,并罚,抢劫,从一重罪。但抢劫后绑架,则并罚。 另外,绑架和非法拘禁的关系,为债务绑架是非法拘禁,欺骗别人是债务然后绑架, 则在非法拘禁范围成立共犯。 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甲冒充公安欲绑架丙,欺骗乙说要债绑架了丙,后又强行劫夺了随身财物 答:加绑架和抢劫从一重罪,和招摇撞骗并罚,乙非法拘禁和招摇撞骗并罚,两人在招摇撞骗和非法拘禁范围内共犯。 注意:拐卖妇女又奸淫,则包容,收买一旦有以上行为,全部并罚 十五、侵犯财产罪 1、甲为抢劫把人打死,后为毁灭罪证放火,实际上是死于火灾 答:构成抢劫致人死亡,手段行为不影响,同时构成放火罪,并罚 2、抢劫信用卡消费,定抢劫罪,盗窃信用卡消费,定盗窃罪 3、通过假身份证获得电话号码,卖给他人获利 答:号码没价值,不构成盗窃,构成诈骗罪。 十六、侵犯财产罪 1、共犯盗窃过程中, 有人抗拒抓捕,则单独转化为抢劫罪,但是行为人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不转化,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2、主管上认为对方是警察,进行反击,但由于是冒充的,不够成妨碍公务罪 3、主观上以为水沟里白糖是遗忘物而占为己有,认识错误,主客观一直,定侵占罪。 十七、妨害社会秩序管理罪 1、冒充警察诈骗,构成招摇撞骗,从重处罚,但是,冒充法院人员,则不从重。 2、利用打扑克牌,出老千的行为获利 答:构成诈骗罪 3、为赌博网站提供结算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答: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帮助犯,还构成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 十八、贪污贿赂罪 1、工作人员甲谎称给钱情妇乙才能办事,构成索贿,属于受贿罪从中处罚,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2、斡旋受贿指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斡旋人利用职位的便利条件收钱,通过实际办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十九、贪污贿赂罪 1、甲为炒股给乙1万让挪用单位的公款 答:已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甲是挪用公款(教唆犯),行贿罪,至于非法活动还营利活动, 以甲的主管认识为准。 2、购买假币后又转卖获利,剩下的超市购物 答:出售购买假币罪一罪处罚 3、挪用公款后携款潜逃构成贪污罪,对于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行贿,逃避法律追究,构成行贿罪,该工作人员属于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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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欧亚
加油!
必过!!!
一个考点,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