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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学习,边总结了一丁点简单的记忆方法,感觉还不错,记得快而准,有更好的记忆方法的,欢迎大家跟帖,共同学习。不喜请绕道,喷子求放过!!!我总结的几个,先拿出来献献丑,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刑事诉讼法》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警察破匕待暴”(你可以想得邪恶点) “警”同“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 “察”同“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 “破”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案; “匕”同“逼”:刑讯逼供案 “待” :虐待被监管人案 “暴”:暴力取证案; 这个是学习别人的,在此谢谢作者。 2、民诉中,可以上诉的三个裁定:“玻璃管”常见的化学实验用品。 “玻”:驳回起诉; “璃”:不予受理; “管”:管辖权异议; 3、委托人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 民诉:“和尚反遍方程”;行政诉讼“和尚遍方程”。因行政诉讼不允许“官告民”,不存在反诉,所以没有“反”。(这和尚可能是“一休”) “和”:和解; “尚”:提起上诉; “反”:提起反诉; ”遍”:变更诉讼请求; “方”:放弃诉讼请求; “程”:承认诉讼请求。 4、刑法中,14-16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罪:“解放前,孟良崮抢劫毒物活动火爆”。、 “孟良崮”同“两故”: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罪; “抢”同“强”:强奸罪;“劫”:抢劫罪;“毒”:贩卖毒品罪;“物”:投放危险物质罪;“火”:放火罪;“爆”:爆炸罪。 5、《知产中》表演者权的六项内容:“今天是《李广歪身传》的录音录像首次复制发行”。 “李广”:现场广播权(半个广播权); “歪”: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身”:表明表演者身份; “传”:网络传播权; “录音录像”:首次固定权; 复制、发行权。 6、《著作权法》中仅四种人享有出租权: “录音设计”: “录”: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 “音”同“影”: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设”同“摄”: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主要指电视剧、有独创性的MTV)的著作权人; “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纯属帮助个人记忆,无造谣用意,请勿以讹传讹) 后续如有关注我,将继续更新,也欢迎学法网APP上的网友有好方法积极跟帖,互相学习。点击查看更多司考辅导精彩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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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现场广播权(半个广播权);
“歪”: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身”:表明表演者身份;
“传”:网络传播权;
“录音录像”:首次固定权;
复制、发行权。
“录”: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
“音”同“影”: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设”同“摄”: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主要指电视剧、有独创性的MTV)的著作权人;
“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请:对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避:应当回避未回避的;
开:应当开庭未开庭的;
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船:同“传”应当传唤未传唤的。
“范“同“反”,反诉;“仲”同“终结”,“淹”同“辩”(同有an音)。
即一审辩论终结前。
9、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
名住(著)范本东出代(等待)机会:名著范本要等待机会东山再起。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对记载事项:
名住(著)范本发出,代(待)董监会设通告,解(结)请利润。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发起或募集);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改编自张海峡老师。
情景代入:那个粗野的汉子怒目圆瞪地说道:“狗日的,本来就不爽得很,他竟还特高调裁定我离婚!”
“特高调裁定我(额)离婚”
特: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高: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
调:调解书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裁定:一般裁定书一审终审,不得上诉;(玻璃管除外)
额:小额诉讼程序;
婚: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一审终审;
(1)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携妻务工
携同胁: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妻同欺: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务同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工同公: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乘人之危"被并入“显失公平”)
(2)三一重工
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
A最长五年: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B最短:三个月:因重大误解撤销的;
一年:原则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3)起重机:起,起诉;重,仲裁。
撤销权的行使只能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通知方式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