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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考已经结束,2018法考即将到来。但法考的具体政策还不明了,法本考生大可安心备考,但非法本考生却很迷茫,2018,还能不能考? 近日闲暇在学法网看了很多贴子和解读,参与讨论的有考生,有各培训机构老师,有法律实务工作者,有地方司法局工作人员,也都众说纷纭。有些评论下难免出现“法本与与非法本之争”,大家说的都有些自己的道理,不然也不会总有这类争论,但也都有不合理之处,个人认为这种事方方面面有其复杂性,是很难一下子讨论清晰的,过度的争吵没太大意义,有那精力不如多学习些专业知识。改革也不是纯理论,它有很多实际考量。从务实的角度出发,总结了几种常见说法,供大家参考。您也不用东问西问了,大概就是这些。 1,不能考,想考一定要先考研。 2,2018年非法本还可以考一年,以后不行。原因是为了再给一次机会,也因为具体要修改衔接的地方很多,一下子做不完。 3,可以考但不发证,考过后参加一定年限的工作或读完研,再申请领证。 4,分两种情况对待,一种是参加过几年(大概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的,比如法院书记员、警察,还可以考,属于老人老办法,一种是未参加过相关工作的,不可以考,属于新人新办法。 5,2018(或2020)年以前毕业的,都算成老人,以后还都可以考,和原来一样不变化。这年以后毕业的,都是新人对待,不让直接考。 个人觉得第五种更能达到改革的平稳过渡。 第一种没说的。 第二种那只能算是例外。 第三种有个问题,考过又领不到证的考生,当今的实际环境下,很难找到相关工作吧,那也只有再去读研,那不是和第一种几乎一样了吗。 第四种看似有道理,但操作起来麻烦。具体要从事几年相关工作才有资格更合理呢?一年?三年?五年?而且你报名时要工作单位出证明,这就难免有年限不够作假的。就算操作上毫无麻烦,这个方案也会有保护早进入体制这部分人利益的非议,让另一些人觉得不公,“你要早说那我也早去做相关工作了,以前你没说我就没做这个打算我很吃亏啊”。特别是当前未通过司考却从事相关工作的人里,有些是家里有这个行业的,受亲人影响选择这行,公检法有些小圈子特征(参考《人民的名义》),难免会有人说这是“保护关系户”。 第五种,坡度较缓,从长远来看,“老人”注定是越来越少的,十年或二十年后,基本也就都是“新人”来了,对改革的大局并无影响;从当前来看,也不至于让改革前就毕业的人有“政策忽变”的不适。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既顾全大局又兼顾各方的方案,既能达到改革目标,又能减少非议,能得到更多支持,能更快更好的推行,不可能不考虑。 虽说没有绝对的公平,改革也确实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但尽量争取哪怕多一丝丝公平,尽量减少哪怕一点点利益牺牲,也是相对更好的选择。 我本人是非法本半路出家,和大多数非法本一样,理解并支持司法改革,期待一个更高法治水平的社会。同时,也理解半路出家改投法门的人,这里面有现实考虑,但我想学法律的人,无论科班出身还是半路出家,都有那么点儿理想吧,在心底。法考的考场上,希望不会一下子不见了“司考爷爷”、“司考阿姨”,倒不是为了如今这样留下一个新闻话题供人观瞻,而是这样留下了一部分人的理想,留给了法治事业一些更广阔的可能,留住了崛起的中国的改革大潮中的一份温情,留出个更合理更和谐的法治社会。 这里也想和非法本同学说,如果您年纪不算太大或条件允许,考个法硕,多学一些,以后从事相关工作时,于己更好,于人于社会,也能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是好事。 以上种种,当然只是各家说法,做不得准的,具体如何,还要等相关政策出台。您如果有更准确的消息或更合理的方案,也可写下评论供大家参考。 最后,祝愿2017参加司法考试的,都能顺利通过。万一没通过的和明年才考的,2018也都能高分通过。无论法本还是非法本,最终没通过考试不做相关工作的,也希望牢记法律知识,在自己的工作中和生活中,用实际行动为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法律路上同行过的,都是法律人,都是自己人,祝大家都好!点击查看更多司考相关精彩文章 |
最新评论
看个人想法和实际情况吧,见过30多岁才读本科的呢。这次非法本要是不能考了,估计会有些坚持走这条路的大龄去读研,四五十岁的都可能有。
好像这条路很好吗?还五十岁坚持,行业烂的不行了,律师吃不上饭的多了去了
你这人病的不轻
不是说这条路很好。而是说看个人想法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年龄不是唯一因素。的确律师也有低收入的,但也仍有人愿意走这条路啊,这不矛盾吧。
有出路谁干律师?不少混不下去的人把司考当稻草
是有人这样,想通过它达到个人事业的转型。但司考的人不都是要做律师的,司考又要做律师的也不都是没出路混不下去的。张三李四王老五,各人都有各人的谱,不好多定他人调,还须做好自己的主。
兄弟,你这是文化人跟文盲较什么劲嘛
文化可不敢当。闲来无事瞎扯扯,见笑了。网上各种怪论挺多的,以往很少回复,今天确实闲着了。
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看着就好
能读下来就行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是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新旧制度衔接的最为切实可行的好方法之一,面对争论不休的司法考试学历改革这一棘手问题,更有必要采纳这一做法。
长期以来,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只要求本科学历,并没有限制自学函授本科,也没有限制非法本,所以他为了能够当上律师或者为了能够继续在司法机关工作,利用工作之余,搞了个函授自学非全非法本以便参加司法考试实现梦想,现在突然来个急刹车,说不让考就不让考了,是否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太狠了吧?
既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可以适用于其他部门的人,其他领域得人,为什么不能适用于已经做好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函授自学非全非法本呢?毕竟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既顾全大局又兼顾各方的方案,既能达到改革目标,又能减少非议,能得到更多支持,能更快更好的推行,确实值得考虑。
谢谢,也是搜罗总结别人观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