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深蓝法考
![]() 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交审议了《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 12月27日,本次会议闭幕,两部草案尚未表决通过。 这对2018年法考报名条件来说,意味着什么? 老规矩,不废话,先说结论: 非法本、非全日制、法本应届生能报2018年的法考吗? ——能。 在2018年法考以前,已经取得司法考试学历资格的考生,可以考。也就是说,17年能报司考的,18年仍能报法考。 以上结论来自万国资深司考行业专家季宏老师的分析预测。在目前政策难产、众说纷纭的情况下,敢这样直接大胆地预测,必然要有充足的理由。 例行警告:本次班车不是去往幼儿园的车,需要一定的法律常识和逻辑能力,速度跟不上的乘客请提前下车。上车的乘客请带上你的脑子,背好十斤重的法条,开始本次推理旅程。 (一)那些影响法考报名条件的官方文件,现在是什么法律效果? =将要修改学历条件的文件= 1、《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性质: 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属于领导小组的“意见” 现状: 2015年12月20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目前尚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落实为法律规定 2、《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 性质: 影响法考学历条件的重要法律文件 现状: 2017年12月2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 3、《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性质: 关于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正式规定,相当于司考时代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具体报考条件、政策以此为准 现状: 暂未出台 以上三部官方文件,目前均不确定何时落实为生效的法律法规。 =没有修改学历条件的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包含: 《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 性质: 确定(将)生效的法律 现状: 2017年9月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二)这些将要改学历条件的文件,预计什么时候确定? 今年,我国的法院、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相关制度迎来了“大修”,包括: 8月28日,《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检察院织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12月27日,最新《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目前,以上两次审议均尚未表决通过。由于涉及到“大修”,因此需要第二次、乃至第三次提交审议。 第二、第三次审议,预计是什么时候呢? 预计在2018年1月底或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上。 为什么? 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是两个月开一次; 另外,12月27日有个重要消息:2018年1月将召开十九届二中全会。主要议程是:讨论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而这个修改宪法的建议,需要在二中全会之后,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因此,下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预计在2018年1月底或2月。到时候,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订草案将再次提交审议。如果二审未通过,预计将会在2018年3月份的两会之后,再提交三审。而法考政策的正式文件,预计要等两院的“大修”确定之后,才能出台。 司法部的大佬是这么说的: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 “大家知道,司法考试的报名学历条件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当中任职法官、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来确定的,这次修法没有对这“两法”做改变……司法行政部门将依据决定的规定和改革的相关意见规定,商最高法、最高检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共同来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司法部要和最高法、最高检等几个大佬部门,一起协商把《法考实施办法》搞出来。 综上所述,等到两院“大修”搞定,再一起协商确定正式的《法考实施办法》,大概要到2018年3月。 (三)在官方文件确定之前,如何预测18年法考报名条件? 1、正式的《法考实施办法》,预计明年3月份左右才会出台,已经超过了大部分考生开始备考的正常时间。 所以2018年的法考报名条件应该不会大幅改动,否则不符合司法部所说的广大考生的“合理预期”。 2、根据17年12月最新提交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草案,非法本可以任职。 原文为:“全日制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具有法律知识。” 3、法考改革后,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群体大大增加了,大量的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及政府部门人员等需要取得资格证。 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不应该等于所有法律职业者的从业条件(或法考报名条件)。 国家没必要搞一刀切,可以推断至少在法考改革的第一年,不会全部要求满足全日制。 4、特殊政策地区,司法人员稀缺,自然不会再增加限制条件。 (四)结论总结 18年开始改革,司考正式变为法考,需要拿证的人群包括: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 18年哪些人可以考? 1、已取得学历的:法本、非法本、非全日制本科√ 2、未取得学历的:法本大三、大四√ 3、放宽政策地区:继续保持√ |
最新评论
楼上正解
哎哟,我的神,这万国的老师说的意思是,你看人文章没,人说的是,这次一审,没表决通过,二审时候,就算通过了,时间是3-4月有可能,那时候,你肯定要让18年这么些考啊。就这么难理解吗,都知道二审可能会过,但政策难产,最后草案跟通过法案的不一样的还少吗。
不知道,安心复习把。有高端人士,说认识省检察院的,说肯定不行。反正我不信。装逼人天天有。
我还
认识个省检察院的人 需要装逼么 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