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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提交证书材料,结果百密一疏中途发现漏了一份,遂叫了滴滴回家取。 路途较远就跟司机师傅攀谈起来,他得知我过了法考,认定我是“律师”,很热切地要向我咨询他遇到的一则纠纷。 不便回绝,在声明提供意见只作参考后,听他阐述来龙去脉。 司机师傅16年办理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开卡后消费了27000,银行业务人员与其商定分期36个月,每个月偿还本金利息一千多一点。 在还了18个月后,突然收到短信(催债人所发,认为并非银行人员),告知其每个月偿还本金利息要增加,合计剩余欠款还有26000元左右。如果一次性偿还,可协商金额。 不明所以的司机师傅去银行柜台打印还款清单,发现有些明目的金额无法理解。后来催款人又发来信息,进行言语威胁,让司机师傅注意安全,并且再不还款将起诉,让警察将其逮捕云云… 看过师傅递给的还款单后,有些明目的款项也的确无法理解,但司机师傅没有保留开卡时的协议,也没对业务员与其协商还款方式(等额本金或本息,利率等)的通话进行录音,实在无法对事实部分进行具体认定。 虽然无法把握跟银行正常欠款部分的内容,但采用威逼利诱手段的还款人可认定为并非银行正式业务人员,手段也不正当。基于这些内容推测,有可能是催款人从银行处受领了该笔信用卡债权后,再提高利息向司机师傅催债,以求获取差额牟利。 因而,我建议司机师傅催债人如果再恐吓威胁,可以选择报警。也不要怕对方扬言起诉,如果真的起诉了,一切信息以法院送达传票为准。闹到法庭,不妨追加银行为第三人(如果真的转让了债权),以便法院弄清楚事实。如果认定催债人索要的利息超过年化36%,法院也不会支持。保存好相关证据,从容应诉就好。 听了我的分析,司机师傅表示感谢,说心里多少有点数了,这件事不麻烦,但也引发了我的些许反思: 1. 根据债权转让的原理,不需债务人同意,仅通知即可。或者是,第三人代为清偿后自然成为新的债权人。这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但如果新债权人以不正当手段催债企图谋取更高获益,往往会损害债务人利利益。此种情况下,赋予债务人拒绝恶意新债权人,或者主张期限利益就具有必要性(尚需进一步了解下相关规定,即实务判决等) 2. 一个全国范围内知名的银行,竟然通过此种方式处理信用卡贷款业务(转让债权也好,委托催债也罢),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3. 法治社会,证据为王。日后自己业务上,还是生活上,必要的材料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4. 教学相长,不排斥引发自己思考的机会,不断提升自己阅历,知识水平 即将踏上漫漫法律路,期待能与大家砥砺前行,每天都有所成长。 |
最新评论
美其名曰手续费,但没来由增加的部分不排除高利贷的可能,主要是事实部分缺少很多,不好认定清楚
所谓法治信仰,金刚手段
见多不一定识广,放低姿态学习,说不定能长更多见识
传说中的财税你好,居然现身了。信用卡我用过,但没分期付过款也没引起过纠纷。指正批评欢迎,但是不是没必要进行人身攻击,谁又不是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呢。一味地宣扬法考证烂大街,贬低法律职业资格价值,打压律途新人,试问居心何在?
我是银行的,来,你来说说你的见解,我看看有没有比楼主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