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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律师职业(讼师)乃神圣高尚之职业否?余以为,非也!然百姓对律师之评价,鄙人至多听者乃:“律师皆吃完原告吃被告之混蛋者也”。律师(讼师)之名如此恶劣,何也?余以为:一者,厌讼传统古已有之;二者,讼棍之名根深蒂固;三者,鼠屎劣马坏汤害群。然则,讼师之于青楼女子何异?太史公曰:“无异也,皆卖者也”。然卖者,岂能强买强卖乎?然买者,岂不买最好者乎?余若立志做讼师养家糊口者,唯使自己值钱卖个好价钱也! 二、律师职业性质之分析 1、律师行业是典型的服务业,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服务并收取服务费,从这一点来讲,跟“小姐”是一样的,区别仅仅在于出卖的东西不同而已。 2、“人们把生命托付给医生,把财产甚至名誉托付给律师。人们不会把这种信心赋予吝啬或处境糟糕的人。医生和律师的收入应达到这种高度:使他们拥有一个体面的、值得信任的社会地位。加上他们从业所需教育耗费巨额金钱和时间,必然推高了提供服务的价格。”亚当.斯密很明确的告诉我们:律师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从这一点来讲跟占山为王收保护费的土匪没有两样,区别仅在于一个合法一个非法、一个野蛮一个文明而已。律师的首要职责乃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3、律师是捍卫公平正义的天然使者吗?余以为,非也!律师乃“社会医生”也!恰如人之机体一般,人类社会也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之侵袭,如果不加以遏制,假以时日,社会这棵参天大树便会轰然倒塌,届时,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难以置身事外,后果不堪设想。律师就好比啄木鸟,抓害虫吃,顺带填饱肚子,填饱肚子是真,抓害虫只是填饱肚子的手段,害虫抓了、肚子饱了,何乐而不为呢?当然,也不乏有些有追求的啄木鸟,以抓害虫为乐。 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在己,齐家要钱,治国平天下自有肉食者谋之,律师首先要做的就是挣钱养家糊口,如果你挣不到钱,还有胆回家跟老婆说:“老婆,俺做律师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滴,不是为了挣钱滴”,有种你试试看?看你老婆会不会打断你的“第三条腿”?因此,律师首要的职责是履行家庭义务,“孝敬父母、善待妻子、为儿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律师作为一个男人应尽的基本义务,为更好的履行这些基本义务,就必须挣钱,做律师可以挣到很多钱,如果你做的好的话。挣到的钱多了,你就不必为自己父母因病住院而没钱交住院费而落泪、不必为情人节想买一堆玫瑰送给妻子而苦于囊中羞涩而自卑、不必为自己的子女上最好学校的学费而发愁,总之,有钱,真好。 当然,律师挣钱应当有底线:“昧着良心的钱一定不能挣”!人若无良知,于禽兽何异?余以为,律师之天然使命乃是依据内心道德良知之指引利用自己所学之专业知识挣钱以使自己和家人过上体面之生活顺带帮社会治治病而已,没那么高大上。。。。。。。。。。。。。 在下天资愚钝加之才疏学浅,只能想到这么多了,欢迎各位补充。 |
最新评论
社会医生概念太高,律师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职业够不上。
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你的层次也不高。比愚差远了。
我不想有天你也进去了,好自为之吧
你进去愚都不会进去滴。你这人心性不正,愚也赖得捞汝
拿马斯洛说事,最高的需求是社会认同,人家说的是职业荣誉感,多少跟最高需求差不多吧?你到底知不知道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啊?可笑
我觉得你真的属于那种只说自己的,从不讲道理,别人明明讲的是东你非说人家讲的是西,胡搅蛮缠的那种律师,摇头晃脑自我感觉极其良好。遗憾的是现实中此类货色还真不少。就拿你自称的那个愚字就能看出来。有本事整段古文出来,用个愚字显得你饱读诗书还是谦谦君子?
人家明明说的是让律师自律,积极向善,你却为了攻击人家说什么心术不正。律师都拿事实说话,你连事实都不看,你自己说说你是个什么材料?还愚,还汝。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