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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初的事情,一个同事的堂姐夫出了事,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姑苏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事找到我,我给介绍了一个律师朋友,当天就把微信推了,手机联系方式也发了。 第二天同事陪同堂姐去律所咨询委托,一切都很顺利,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律师费收了1.3万。(给了1k介绍费,第一笔法律业务收入 ![]() 过了几天,同事堂姐开始整幺蛾子,催着问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朋友解释,因为疫情,要零点抢看守所会见的号,让她耐心等待。好说歹说安抚好了。后来她也不知道从哪边得到消息,说认识哪里哪里的人可以把人捞出来,又说别的律师几千块钱就行了,收的费用太高了,想解除委托,一开始不想退的,这个女的又是家里有老人小孩各种卖惨,答应退部分,退了之后就投诉到律所让退所有钱,不退就投诉到律协。(背后有人指导) 后来朋友跟我吐槽,我说要不要让我同事说说,朋友说不用,自己能处理好。 顿悟了,委托人是双面人,说翻脸就翻脸 所以,不能太亲也不能太疏远,把握一个平衡点很重要。 ![]() ![]() ![]() 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的第253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新评论
事实就是这样,实事求是跟委托人讲
谢谢
后来又花了不少钱,取保出来了
客气了,不用谢!互相学习嘛!
10%
委托的第二天就问什么时候能见面,那会儿办案民警还没确定,提前跟客户打过招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