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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5]7号),如果地本地企业或个人作为原告,诉讼请求达到3亿元的由天津高级法院受理;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由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如果是外地企业或个人在天津受到本次事故伤害,1亿元以上由天津高级法院受理,2000万元以上由天津中院受理。低于以上标准的,由滨海新区法院受理。 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辖区包括河东区、河西区、东丽区、津南区、大港区、塘沽区、汉沽区、开发区、保税区、宁河县和河北省涉县天津铁厂。滨海新区全部座落在二中院审判辖区之内。 滨海新区法院多个地点办公、有点复杂,法院立案庭、审理法庭和各有关“审判厅”(不是上海常见的“**法庭”)都不在一个地方。 6、他们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受害人有权要求(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等。 7、哪些人身损失项目可以赔偿?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以上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当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发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三人。 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8、若责任人被抓,影响对受害人的赔偿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且如果责任人应当同时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先向受害方赔偿,然后再去缴费政府罚款或者刑事罚金。 需要尚未有明确信息披露,但由于危化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因此,一般情况下应当是由单位经营、由单位承担责任。所以,即使责任人被拘留、逮捕,不影响受害方起诉;即使责任人是股东或者是法定代表人,他可以在拘留所里面通过律师出具委托授权书,派律师出庭应诉、直面受害人的指控。 9、消防员牺牲后,应该给予的补偿 (1)烈士褒扬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2)抚恤金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因公牺牲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以消防战士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26955元×20+500元×40=55.91万 病故 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 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5%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 立一等功增发25% 立二等功增发15% 立三等功增发5% (3)定期抚恤金 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 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4)工亡补助金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四、“天津爆炸事件”其他相关 在每一起灾难事故中,真正击垮民众的往往不是伤亡本身,而是连绵不断的恐慌。正如美国总统罗斯福所言:“我们唯一恐惧就是恐惧本身”。如果任由流言传播,只能是加剧恐慌。而恐慌,是突发灾难中最可怕的次生灾害。 灾难尚未完全平息,流言却早已随之四散而起。“男孩奇家乐”、“乙醇罐爆炸”、“小区全灭”、“前两队救援全灭”、“急需HR阴性血”等谣言兴起于微博、微信等各大社交平台。后《天津日报》发文对上述谣言逐一予以驳斥。有时候,民众渴望真相;有时候,爱心需要传递,但请不要盲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法条凿凿,念兹在兹! 尽管“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早已成为官方宣传口号而遭人嘲讽、唾弃,但在如此大灾难面前,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何妨设身处地地从灾难第一线的民众心理出发,他们高度绷紧的神经可能不足以承受这一次次沉重打击。请勿让恐慌蔓延,不仅出于法律,更出于社会良知。 当然,对于谣言的有效遏制,莫过于官方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事故的最新进展。刻意遮瞒、掩饰事故实时状态的事件实在不应该再次出现。尽管“天津爆炸事故CNN记者遭围攻”插曲,最后得到澄清“系被死伤者亲友打断”,但天津依然遭人诟病从爆炸事故发生至今,天津市有关方面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严重不足,难怪乎有人说“塘沽大爆炸,天津依然是座没有新闻的城市”。 尽管我知道这与为|政|者的政|治前途息息相关,尽管我清楚这与我国的具体国情密不可分,但还是做一次哪怕无力的呼吁:透明公开是消散谣言的最好方式,在任何灾难发生后,第一时间缓解民众恐慌情绪,更是政府的应尽职责! 大灾面前,人类是显得如此孤独无助。远离那片土地的你和我,唯有诚心祭奠,唯有衷心祈福:天佑天津!愿死者安息,民众平安,愿塘沽早日宁静繁华如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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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法律功底深厚 强大 让我膜拜
这条计算不对。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