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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提成的实习律所怎么样

律师路上 xuefa2016-05-09 收藏 : 0 查看 : 4038 评论 : 8

原创作者: 霜的哀伤

文章来源: 学法网

一个星期的时间,感觉真的很短的样子,但是物是人非了,变化又是很大的,在选择实习律师所的过程中还在挣扎,还是在彷徨,这几天可能要尘埃落定了。

我看的所不多,大概有四五个左右,有的所一进门就要保证金5000并且要求职业三年的,有的所称自己案源多的做不过来但是所人数只有3个的,全程的谈话都沉浸在你是一个刚刚出道的雏儿,决口不提给点补助的事项,补助就是要是你在案件中有实质性的参与还是可以考虑的,呵呵,真的很大气啊,我给你一个机会已经很好了,真的很大气啊。有的所是我这个三线城市第二大的所,有33个律师,包干费只要6000,办公在一个80年代老楼里的,我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标准,只能遵循自己心的指向,最初选择在规模大的所里了,我们就算是助理吧,集体坐在大厅的长桌旁边,等到主任的召唤,第一个月给了我600元的补助,我还是认可的,毕竟没有做什么事情。

实习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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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法律路上的喜怒哀乐

大家看到这里一定认为我是一个很财黑的人,在实习的时候根本不要看中钱的事项,主要是学习经验,而我一直在强调什么钱啊钱啊,但是我在这几个月里感觉到现实和理想还是有差距的,没有所谓好的所,只有合适你的所,没有所谓教导你的师父律师,只有你自己不断的磨砺和摸索才是自己的财富,指望别人和突然的机遇那是在梦中,其实在那个规模大的所里如果是平稳的实习下去,我是会坚持的,后来事情变了,他还是露出狠辣的控制成本,无情的把新人当做工具使用和抛弃的特点。

它还是有他自己的优点的,就是接触案件比较庞杂,离婚的,交通,刑事的,商事的,银行的,保险公司的,都有,但是不是我的,也不是我可以参与的,早就有人了,事情的反转在我被发配到外地之后,单位是一个主任的顾问单位,在一个远郊县,我了解的是每一个助理都要经历到这个单位驻场服务的过程,这个我倒是认可的,后来我心里很是不舒服,因为我和另外一个助理一对一个星期的倒换,有把我们两个长期驻外服务的趋势,即使实习了还要继续下去,还真的把我俩当做廉价工具了,只是一个环节的工具而已,哎,麻木了,这个顾问单位也没有继续开发的可能,死水一滩。

这时候一个新的小所给打了电话,因为我之前一直在做公司法务,还是有点诉讼事务的经验的,他们现在开展新的业务,正好需要人来做,还要通过实习人员来补充职业律师的人数,所的规模不大,十几律师,给我2000加提成,来了就要基本独立的负责案子,不要包干费,基本免费的午餐,办公条件优良,公司给缴纳社保,直接和老板对接,这两天的感受:这是一个新的业务团队,青黄不接,急需要做事的人,大老板是个商人,不是律师,花钱买的律所,自己的资源很丰富,投资律所的目的是要轻资产运营,还有就是给自己的投资项目把关,律所算是他的项目和关系网的延伸业务。这个新所的优点就是机会多,万事都在开头,老板比较喜欢有一定的经验的人,是综合经验,比如办公室行政经验,还有就是专业经验,比如比较老城的刑事领域的律师,案源反倒不是最大的问题,老板今年已经收了将近200万的顾问费,对于一个只有5人左右的团队工资还是有保障的。缺点就是决策层的人本身不是法律人,容易把律所带到沟里,机遇和挑战并存,怎样和老板有效的沟通是一个问题,所的业务范围很窄,目前都是商事领域的居多。

五月九号就要开始实习办理手续了,我已经决定在这个单位了,不知道明天会更好,但是我尽力了,我觉得在这个迷茫的时候还是要不断的鼓励自己向前进,不要放弃,事在人为,成事在天,努力了不成功也不后悔,我的认识还是很浅薄的,有待挖掘,还望学法网网友给与指教。后续还有很多日记来写,大家不吝赐教。若要法律咨询,关注若法网微信号(ruofa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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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imshiyi 2016-5-7 20:54
坚持下去,第二个所机会多一点
引用 忧郁的摩羯 2016-5-7 21:29
最后一家所什么名称?
引用 霜的哀伤 2016-5-7 23:22
imshiyi 发表于 2016-5-7 20:54
坚持下去,第二个所机会多一点

我是最不看好第二个所的,说话比较夸大,在所里的律师只有两人,主做商事,而且没有一个明确思路来经营,反正来一个框一个算。
引用 fcf1977 2016-5-8 09:06
不错的机会
引用 miankuan 2016-5-9 21:14
我已经在4.19办理实习了,不过0待遇,完全自己发挥,在磨时间。哈哈,原来我比楼主早
引用 topone 2016-5-9 21:49
楼主说:“大老板是个商人,不是律师,花钱买的律所”“缺点就是决策层的人本身不是法律人,容易把律所带到沟里”,一般律所负责人都是律师,没想到还有这种情况,应该不是普遍现象吧?
引用 rongmulang 2016-5-10 09:21
可以先去看看情况~
引用 保持平和 2016-5-13 19:47
楼主,还是离开第二个所,这种所以街边窗口所居多,只要靠个人民事业务,说白了就是忽悠老百姓来赚钱。第三个所一般都是老板依托某一业务,比如搞借贷啊、专利啊等然后,通过主业务和关系衍生出法律业务,这种所案件会非常多,但有个缺点就像你说的非法律人思考处事方式与法律人不同,不用说这些人,就是很多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律师身份的主任也跟我们想法不同,基本按照商业思维来考虑问题,如利益最大化、想尽办法控制成本、丛林规则,因此弄不好就会不择手段去揽业务和进行诉讼,有的容易出现违规和投诉。但各有利弊吧,楼主自己好好考虑吧。
不过话说回来,天下乌鸦一般黑,目前中国的绝大部分主任和老律师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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