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转行成为法官|检察官是什么感觉
    行业观察

    律师转行成为法官|检察官是什么感觉

    有这样一群法官,平时身穿法袍端坐公堂,手执法槌居中裁判。谁能想到,他们以前的职业是律师,代表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有这样一群检察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指控犯罪,维护正义。而以前,他们就坐在 ...
  • 上海中院为律师与法官工作联系建立畅通渠道
    行业观察

    上海中院为律师与法官工作联系建立畅通渠道

    上海市一中院将进一步为律师参加辩护代理等诉讼活动提供便利,并为律师与法官工作联系建立畅通渠道。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日前推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试行)》,并于昨日通 ...
  • 律师未将判决结果告知当事人被起诉
    行业观察

    律师未将判决结果告知当事人被起诉

    赢了官司,却因超出了强制执行期限,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而这一切,市民李先生认为,都是他的代理律师领取判决书后,未及时告知他判决结果的缘故。李先生不得已告了他的代理律师。
  • 28岁律师年入30万的理财方案
    律师路上

    28岁律师年入30万的理财方案

    向律师最近开始计划进行一些个人理财,对此,他咨询了国内知名个人财富管理机构嘉丰瑞德的理财师,想了解如何做一些理财的规划,以更好的积累财富。
  • 律师是不会为钱发愁的职业
    律师路上

    律师是不会为钱发愁的职业

    关于律师执业的几点感慨,想了很多,发现排除说明部分,结论很简单,鉴于说明部分无法说出口,所以就不说了,直接给结论,愿意拍的拍,愿意琢磨的琢磨。
  • 律师,想说爱你不容易
    律师路上

    律师,想说爱你不容易

    曾经,我也非常想找到一个SHOW TIME的时机,这些年告诉我,SHOW TIME不是时候,我得把握住ONLY TIME!
  • 16日-27日上海公开选任高级法官和检察官
    行业观察

    16日-27日上海公开选任高级法官和检察官

    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上海市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公告》,公开向社会招募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以进一步拓宽法官、检察官选任渠道,优化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
  • 律师近乎成为检察官法官转行的首选
    行业观察

    律师近乎成为检察官法官转行的首选

    近日,两则新闻在社会上引发舆论热潮: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云南两名检察官离开检察工作岗位,到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 做律师2-5年,年入20万并不难
    律师路上

    做律师2-5年,年入20万并不难

    好像没心情在学法网写什么特别长的文字,只是简单归纳几点近些日子的所思所感。
  • 20岁|30岁|40岁的女律师分别怎么样
    律师路上

    20岁|30岁|40岁的女律师分别怎么样

    说到律师,大多数人脑海中浮现的形象都会是西装革履的男律师。而女律师,则往往伴随着“女强人”的标签,也隐含着“强悍”、“不懂得生活”、“不顾及家庭”、“没有女人味”等等负面含义。这样的评价其实是来源于评 ...
  • 找律所,只须记住2句话
    律师路上

    找律所,只须记住2句话

    四月了,先给学法网上广大拿证找律师事务所的学弟们说说如何找所。其实选所的标准很简单:如果一个所,管理费很低、但人很少,那绝对不能选;而如果一个所,如果管理费很高、人却很多,则一定要进去。
  • 律师走向成功的第1步:找所+选老师
    律师路上

    律师走向成功的第1步:找所+选老师

    关于实习律师的第一步,学法网上很少有相关帖子,就是有也大多是说教,我觉得有必要结合我的经验和很多去年今年过的朋友的经历,写点心得。
  • 老毕视频风波涉及的3个法律问题
    法律实务

    老毕视频风波涉及的3个法律问题

    在感叹毕姥爷命途多舛、遥想他老人家曾给我们带来无限快乐之余,决定对本次视频风波涉及的法律问题表达一下个人看法。在我看来,本次风波主要涉及到三个法律问题:公民言论自由、死者的名誉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
  • 律师中选法官是提升司法质量的前提
    行业观察

    律师中选法官是提升司法质量的前提

    以从律师及法学专家中选任法官作为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法院、检察院从律师及法学专家中选任法官检察官,是从整体上提升司法质量的制度性前提。
  • 律师开拓案源的3大利器
    律师路上

    律师开拓案源的3大利器

    写文立说,不仅仅局限于“传道解惑”吧,亦可表达个人之思考,总结自己之得失。于是,我坦然了。“如是我见”,如是我想,仅此而已,欢迎学法网网友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