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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红黄蓝”涉事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实务 法眼天下2017-11-24 收藏 : 1 查看 : 9084 评论 : 9

原创作者: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

文章来源: 众合教育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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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又发一起!!!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在朝阳区红黄蓝北京新天地幼儿园“国际小二班”以及“小小班”,有8名孩子疑似在幼儿园被扎针。红黄蓝幼儿园家长专访:其从幼儿口中描述得知,该园孩子还发生被喂食白色不明药片、褐色药浆以及“脱光衣服罚站、关小黑屋”的情况。家长甚至发现很多孩子身上有针眼,曾让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全裸罚站,昨日有孩子在医院查出肛裂,疑似被猥亵……11月22日下午,这8位家长集体向朝阳区管庄派出所报警。

▲ 如该事件属实,这起事件远比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恶性大。相关主体或将承担以下责任:

一、刑事责任

涉嫌老师和该幼儿园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传闻中的性虐属实,那么还涉嫌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儿童罪,或罪名竞合,或数罪并罚。

二、民事责任

首先是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本条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即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推定其有过错,因而需要为孩子在幼儿园期间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是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家长和该幼儿园之间建立的,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可以就此向园方主张违约责任。

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属于竞合关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择一起诉。这里面需要考虑的是,起诉对象包不包括该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根据目前的情况,我倾向于包括该公司和该幼儿园,二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行政责任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情形(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情形(三) 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教育部门还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罚款。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此事件符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这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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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168861 2017-11-24 15:05
从目前的事实来看,已经明显构成刑事责任
引用 wd777 2017-11-24 15:13
幼儿园还是读公办的好
引用 kinkie966 2017-11-24 15:14
死不足惜
引用 lawbuger 2017-11-24 19:18
哗众取宠
事实都没搞清楚

引用 410039325 2017-11-24 20:33
给孩子装摄像头难道才能安心
引用 ghjxgf 2017-11-24 22:50
能否定故意伤害呢?
引用 喬喬妞 2017-11-24 23:55
原地爆炸
引用 361就不错 2017-11-25 20:16
已经不让报道了
引用 刑天332600 2017-11-26 14:44
wd777 发表于 2017-11-24 15:13
幼儿园还是读公办的好

有的也是公里幼儿园好不好。重拳打击,终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提高保险的保险费,提高五险一金自己缴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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