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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才,第三次考试了,16年323,17年345,18客观题194,分数都不高,属于差点考过和差点考不过的边缘状态。 小插曲:特地定了个离考点近的酒店,晚上实在看不下去书了,看的酒店电视电影:王牌特工2。里边的梅林最后的歌唱得好感人啊,country road,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I belong~~~。返程的路上在车里一直听这首歌了,真的不错。晚上10点多,突然一阵呻吟声从旁边房间里传出来,从10点持续到接近12点,好不容易停下来了,酒店枕头太软加上激动睡不踏实,妈的感觉刚睡着,大概在2点,旁边酒店的妹子又开始他吗的叫床开了,特地打开门去走廊里听了听,声音真大啊!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矜持,从2点持续叫到3点,好不容易睡着了。早晨6点半醒了,手机闹钟没响很纳闷怎么会这么早醒了?没错,隔壁的妹子又开始叫床了。为什么我说是妹子呢?因为除了年轻人以外没有这么能干的,说实话我很想敲一下门问问她需要我帮忙吗? 哈哈,然后就简单收拾一下吃了口面包去考场了,路上感觉不行啊,4个钟头万一困了咋办,买了瓶红牛。小卖铺大妈问我你是去考试的吗,我说对对。大妈说,你们这个考试好啊,能考个好单位。我呵呵一下,深藏功与名。。。其实根本没喝那瓶红牛。 过程不表,和大家都一样,被司法部套路,5个题4个钟头,这还写不完??其实大家都懂,压底刚刚写完!前两次考试我卷四都没写完。。。 考完以后就这两天翻了翻学法网app、微博啥的,说一下我对试题的看法: 首先,通过率我讲一下。 客观题大家都知道百分之40左右。主观题是接近百分之50的,为什么我知道呢?我刑诉听的刘玫的课,知道她的人不多,左宁杨雄都是她的学生,你们可想而知吧,考前押题里她透露了, 她去司法部开会司法部的人说的,提高到50接近,你们爱信不信,这是老师的原话。 其次,说一下考题 第一题,牛逼了,大论述题,一个很广的范围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道路,听过杜洪波的课都知道老杜的口诀绝了!法制建设:党人等的急。社会主义道路:限制学重点 公约全测体格 阉人渎职全歼 树多福多。往上一写,来个意义的总结。美滋滋。不得不说杜洪波的口诀太厉害了,一个答题要点不漏的把论述答上了。 第二题刑法,大家讨论的最多。我很纳闷,按理说通过客观题来到主观题的都是高手,但是很多人针对刑法题的考虑太不全面了吧?这才是第二题,又不是没时间做,怎么答的都。第一问,收钱的人犯啥罪?经济犯罪法考考的就4个,危害性从高到低:抢劫 盗窃 诈骗 抢夺。只要是经济犯罪,就这四个!!!抢劫不是,抢夺不是,不同的观点还能有啥?不是诈骗就是盗窃,写就完了啊!!还有人答侵占??不可思议。第二问,侵害人身安全犯罪,法考考的能有啥?仔细想想吧,有人答绑架?大哥,绑架是向被绑的人以外要钱,上来就排除!抢劫?你多收我27000,我要回来叫抢劫?别逗了,学过刑法的都知道,我要赌债都不能算抢劫我要一个合法的债权你给我答抢劫?这能是啥,非法拘禁啊!非法拘禁的时候绑不绑你?当然绑,难道还能向老佛爷一样供着,绑你的时候你受伤了,叫啥?结果加重犯啊!绑你又没超过非拘应有的暴力范围,非拘致人重伤啊!有人答非拘和故意重伤?不可思议!第三问更简单了,出题人很仁慈!!特地表明黑社会的老大有不同观点!生怕你们答不出来,人都死了。除了故意杀人就是故伤致死!这道刑法很基础很简单!记住罪的构成要件你根本不可能答什么侵占,抢劫,绑架乱七八糟的,当然不同观点说得通给分吗?当然给,但是给的多吗?不可能的,因为只有正确的观点才给高分,和答案观点不一致的给的分不高,否则答对答错都是高分就没法区分人才了。 第三题刑诉,考得一个大证据!契合去年颁布的排非司法解释,厉害。猛一看很懵,就一问,原来没做过,有的同学还写成了判决书的格式了,很厉害。判决书不写还好,既然要写你就必须把格式写对,否则弄巧成拙!当时不知道怎么入手,反正就是感觉靠证据断李四的案,想了好一会不知道怎么下手。后来干脆把刑诉证据定罪三要性写上吧,慢慢的才有点头绪,最后反正是李四无罪,这个题真的考验大家的功底,能写的顺畅的同学一定都是高手! 到最后两个题的时候就只有1个半钟头了,逆天13问的大综合,真的强,由于没时间,每问基本上都是一行,也不知道咋办!感觉要点答是答上了,但是理由应该不充分,得不到多少分,很有意思的是最后两个小问很多同学没看到,每个小问先答是不是,再答理由。我感觉是不是大家都能答对,一个构不构成重复起诉(不构成),一个能不能优先受偿(可以)。我认为就这两个答案最起码得4-6分,考不过的同学又没看到这两问的同学如果就差5、6分,可惜了,就差这几个字的结论! 最后一题,没办法了,看着行政法短,就选第一题吧。上来就问什么性质的,没问为什么?一看表还有20分钟,还答为什么吗?算了不答了!我写的是行政强制,真的没怎么看清材料,我只是知道我的行政法吴鹏老师讲过,当年这种性质的文件答案一出大家争议非常大!说什么的都有!有说催告的,有说处罚的,还有说强制的,但是出题人之前在选择题中就认为是强制!老师说出题人就是因为你们不服,连考两次!硬掰也要把你们的观点掰回来,我是出题人,我的观点最大,这就是行政强制,都别和我BB,所以当时看到以后就写了一个行政强制。。。其他的小问中规中矩,就是最后一问举证证明那里,不知道按民诉答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后来想了一下不对,应该是政府有错政府举证,司法部怎么可能考的那么直白呢!唉 最后多说一句,由于咱们这个答题纸留白非常大,我看很多考生都写错位置了?这该怎么办,反正以往司法部很仁慈,都给改都给看,但是今年大家注意了没有,考前20分钟特地有人在广播注意事项:答题线外还有啥写错位置的,责任自负!!!我记得很清楚,说这句话了,不知道司法部今年怎么针对这些写错位置的,可能给改但是分一定给你扣! 留下的都是勇士!祝大家好运,也希望司法部实现改革的目的,留下人才! |
最新评论
轻敌了,时间不够,日了
烂大街了还在幻想???
就害怕给行政机关放水,给我们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