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 评论
  • 收藏

关于法考,不吐不快的几句话

法考随笔 法考易2018-10-27 收藏 : 0 查看 : 4586 评论 : 45

原创作者: huxiaosongl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不吐不快.png

之前并未太过关注学法网论坛,因为前几年一直致力于公务员考试,也一直在公考论坛混迹。今年参加了法考,主观题考完以后开始每天刷学法网论坛,可以说差不多每个帖子都看了。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类人:

一是以前通过司考的前辈,他们希望通过率越低越好,理由是法律职业精英化,不能放太多理论基础不扎实的人进来。

二是质疑主观题的考察方式,认为主观题太容易,考察面太窄,对真正真正努力全面的人不公平。

三是认为计分方式不公平。部分客观题达人分数很高,但对主观题不太自信,希望司法部在计算总分时综合参考主客观成绩。而不是两门分别通过的方式。

四是关于通过率的各种预测,有的认为主观题通过率百分之三十,有的认为百分之五十,有的认为可以达到三分之二等等。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讨论试题本身的答案之类的,这些人很值得赞赏。有些人自认为考的不好,小小的投入到2019年的法考战斗之中。

我认为,等待分数的这段时间确实很难熬,尤其对于一些全职备战法考还没工作的同志来说,你们患得患失的心情我能理解。毕竟失败就意味着又要从头再来一年,这需要多大勇气啊。有事还要面对亲戚朋友同事的质疑之声,这都是考试之外的因素。

针对第一类前辈,我只想说,站在你们角度,希望通过率低一点,我能够理解,毕竟现在很多律师确实案源比较少,同业竞争很激烈。但是,我始终相信,任何行业都是二八定律,律师行业同样如此,不是有个证就能混好的,你混的好不好取决于自己,因为你不优秀,你就永远是那个百分之八十部分内的人。

针对第二类观点,认为主观题考试考察方式有问题,题目出的没水平,不能考察考生掌握知识的情况。我认为,司法部之所以进行这样改革,肯定是经过调研以后做出的决定,进一步凸显法考实务性。比如今年第一题,考的就是政治觉悟,这是最重要的。第二题考的刑法理论,既有未遂,又有法定刑加重结果,既有共同犯罪,又涉及到共同犯罪中结果不能查明的问题,还涉及到黑社会组织犯罪问题,以及刑法解释等等。想要答好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和严谨的思维,还需要规范的需要表达。第三题实务性很强,就是让你当法官进行判案。给你所有的证据资料,让你根据现有资料断定是否构成犯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李四无罪。但这道题给了两大页空白纸,就是给你充分发挥的空间,看你能不能说理精彩。因为以后法官判案都要增加说理部分,这是很接地气的一道题目。第四题民法民诉等综合题。应该说,这个题是考察知识点的题,占总分近三分之一,看来司法部还是很看重记忆性知识点的考察的。第五题行政法,出的题目也是很接地气,比如强制拆除性质,行政负责人不出庭的影响,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赔偿举证责任等等。真的感觉每一题都来源于实践。我觉得题目出的很有水平,本身看起来不难,让每个考生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不只考是什么,更加看重为什么。通过答题的思维过程来判断是否具备法律素养,这才是正确的选人用人方式。

如果只想考查知识点的话,没必要出案例题,全部出简答题多好,比如刑法那道题,可以直接问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未遂既遂标准是什么?是否有法定加重情节?在有些人看来,这才是考察基本功的方式。搞什么案例,头都搞晕了,我又不是不知道法律规定,我只是不会运用而已。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个题到底什么答案呢。但是我又觉得题目不难,真是很矛盾。

针对第三类人,认为主观题计分要参考客观题,毕竟客观题那么高分不能浪费掉了是吧。

那我举个例子,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100分,会计法律100分,电算化59分,你没有通过。另外一个人三门60分通过了。你难道说我考了259分,他才考180分,应该让我通过。

法考既然改革成两门分别通过,就是基于两门科目考察的出发点是有区别的。一个是纯粹知识点的考察,结果是唯一的,封闭的。一个是法学理论考察,答案是开放的,多维的。例如刑法,不同的考试都可以持不同的主张,及时犯罪构成最基本的理论都可以并存不同的学说。言之有理即可,这是司法部一直强调的。法考并没有限制非法本生参考,但是每年也确实很多非法本只用三个月研究历年真题,背背诉讼法条就给过了。而一些法学研究生参考也过不了。这本身就说明这个考试制度设计有缺陷––过分注重记忆性知识点考察,对于综合性考察不够。于是才有了这次主客观分别通过的制度设计。这样的设计的合情合理的,并无不妥。而且我认为主观题题目的开放式设计更加贴近生活。生活中遇到的案件本身并不是多复杂,很多法律的适用涉及到对法的理解问题,而非记忆。这才有了这么多司法解释,都是来源于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过程用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我之前碰到一次系统故障,在系统竞价过程用,系统出现故障,自动成交了。导致其他买家没有充分参与竞价。最后让所的律师来认定这个行为的性质,最后那么多律师都不能得出一个像样的结论。到底成交有没有效,是不是可以撤销,有什么法律后果等等,这都是需要对法律进行理解的。

第四个问题,今年主观题通过率绝对不会低于去年,至少9万,毕竟社会有这个需要。

能够参加考试的都是曾经付出了努力的人,只要付出必有收获。如果没有,说明付出的还不够,还要更加努力。你要以绝的的实力击败别人,让对手无话可说,这才是真正的强者!
11

赞一个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已有45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财税律师 2018-10-26 23:36
弱智了,还至少九万?还社会上有这个需要?需要什么?多少律师没饭吃你知道吗??
引用 cannavaro79 2018-10-26 23:41
言之有理,此处应有掌声
引用 zhb2017 2018-10-26 23:43
财税律师 发表于 2018-10-26 23:39
弱智了,还至少九万?还社会上有这个需要?需要什么?多少律师没饭吃你知道吗??

你一个小律师,不去做实务,整天在论坛里叽里呱啦、评头论足、油腔滑调,心理畸形吧!有多远滚多远吧,别污染了论坛的空气。
引用 zhb2017 2018-10-26 23:44
zhb2017 发表于 2018-10-26 23:43
你一个小律师,不去做实务,整天在论坛里叽里呱啦、评头论足、油腔滑调,心理畸形吧!有多远滚多远吧,别污染了论坛的空气。

说那个“财税律师”
引用 okleya 2018-10-26 23:52
楼主归纳总结能力 超强
引用 dongdongpk 2018-10-26 23:54
看完楼主的贴真是如醍醐灌顶一般,配得上法律人应由的严谨、理性、客观。
引用 心法 2018-10-27 00:09
逛了学法网时间不长,前后一两个月。楼主逻辑表达清楚直观,至少有让我阅读的欲望。

有几句话不吐不快,关于所谓“前辈”,笑笑就好。我舍友当着面都能有如此论调,何谈其余人等。

另,作为一个法律论坛,私以为,很多言论实在不宜出现。法者,定分止争。众人皆醉唯尔独醒,一点也不为过。诸如楼上张口闭口弱智,再如本人帖子里头,动辄“满嘴喷粪”此类言语,别说一个学法的不该有,就算一普通人听着也渗的慌。

最后,如若有不同意见,当我胡言乱语,拒绝争吵。

最后,愿你我都好运加持。
引用 zhuhanpps1234 2018-10-27 00:17
我也想考公务员,关于公考的论坛网有哪些呀,我是小白不知道,求解答
引用 chzcool 2018-10-27 00:24
楼主说的很精彩,我认同
引用 香妮0325 2018-10-27 00:30
财税律师 发表于 2018-10-26 23:36
弱智了,还至少九万?还社会上有这个需要?需要什么?多少律师没饭吃你知道吗??

财税律师,爸给你私信打了那么多招呼,你都不理你爸,太没礼貌了
引用 叫个啥名字? 2018-10-27 01:24
zhb2017 发表于 2018-10-26 23:44
说那个“财税律师”

第一类鉴定完毕
引用 chriszx 2018-10-27 05:25
满嘴喷粪
引用 chriszx 2018-10-27 05:49

别再发这类文字了,积点福吧
引用 ailsa1203 2018-10-27 08:50
财税其实人挺好的,考试前没出来添乱,考好出来调节气氛了。
引用 浅斟浮名 2018-10-27 08:52
zhuhanpps1234 发表于 2018-10-27 00:17
我也想考公务员,关于公考的论坛网有哪些呀,我是小白不知道,求解答

qzzn公考论坛
引用 太阳猫 2018-10-27 08:55
大赞 此处应有掌声
引用 llllliiii 2018-10-27 08:56
引用 yw3118 2018-10-27 09:09
有道理
引用 普世仁爱 2018-10-27 09:14
为什么要扩大考试范围?典型中国式垄断性考试?律师行业一个考试而己?法检完全可搞水平更高考试,司法人员可搞执法考试?全打包一起搞得毕业生没工作

相关阅读

关闭

学法网【今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考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