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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教授起诉法大,法官作出裁定

法律实务 法眼天下2018-12-28 收藏 : 0 查看 : 6885 评论 : 45

原创作者: 烟语法萌

文章来源: 北京海淀法院

方流芳.png

公开资料显示:方流芳,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著名民商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方流芳教授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司法》起草小组成员,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中欧法学院院长,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特聘一级教授。其著作有《公司法问题》等法学学术专著,多次荣获国家奖励,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奖励者,曾获首都高等院校“教学名师”称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等奖。

方流芳教授退休后,一直与政法大学纠纷不断,期间教授在自媒体上也连续曝光政法大学各种违规事情,盖房、分房、中德学院、领导提拔、关系户博士生等各种纠纷事件,引发不少关注。双方吵闹多时,但纠纷一直没有解决,反而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最终方教授选择了法律渠道,司法诉讼维权,而且还聘请了律师。

12月25日,北京海淀法院作出一审裁定书,以案件性质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老教授的所有起诉。

综合法院的观点,驳回的理由是,关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年龄的认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人事争议的范围;关于教授主张的补发及赔偿退休后的工资奖金赔偿金,也不属于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故全部驳回。以下是裁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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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一直以来,司法实践界,对企事业单位退休之后再行参加工作的法律性质认定问题,存有争议和不同认定结果。法院一般对企业退休之后再行参加工作的,认定为劳务关系,但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之后参加工作的,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有认定是劳务关系的,也有干脆以身份是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与用人单位待遇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直接不受理,常常导致这部分人维权无门。

究竟教授主张退休以后的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的工资差额、2015年年终奖差额、2016年年年终奖、硕士生指导津贴、拖欠工资的赔偿金,属不属于上面司法解释规定的“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那?法院认为不属于,你认为那?估计教授一定会上诉到底的!

有律师评议到:中国政法大学的一级教授起诉中国政法大学,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官裁定驳回教授的起诉,打赢打不赢官司有时真的不是法律水平高下的比较,教授、政法大学、法院,本是法律同源、又是法学同根,咋就法律认识不一致那?你们都认识不一致,让老百姓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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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5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okleya 2018-12-28 11:34
代理律师是否也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呢
引用 fifa2002wwz 2018-12-28 11:41
说白了,这个法院惹不起中政
引用 蜜儿倾城倾人心 2018-12-28 12:04
引用 nothing389 2018-12-28 12:22
跟着师傅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同类型的案子 已经走到再审程序了
引用 cgy000618 2018-12-28 12:27
就这水平还当法律的制定者,岂不是笑话!连基本的诉讼标的都没搞懂乱告状
引用 醉与醒 2018-12-28 12:38
cgy000618 发表于 2018-12-28 12:27
就这水平还当法律的制定者,岂不是笑话!连基本的诉讼标的都没搞懂乱告状

都没你懂,人家是老教授,老专家,会不懂?你是个啥!嘲笑别人的时候照镜子看看你自己!
引用 肄业未归 2018-12-28 12:53
cgy000618 发表于 2018-12-28 12:27
就这水平还当法律的制定者,岂不是笑话!连基本的诉讼标的都没搞懂乱告状

就你牛逼
引用 爱吃萝卜 2018-12-28 13:01
cgy000618 发表于 2018-12-28 12:27
就这水平还当法律的制定者,岂不是笑话!连基本的诉讼标的都没搞懂乱告状

就你懂
引用 西行漫记 2018-12-28 13:53
法律的辐射范围内应当没有盲区!!但是目前在公务员招录,国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一些内部纠纷上,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应当在未来立法予以完善,把内部的解决机制作为前置程序,当无法获得公平正义,理应用法律的手段予以维权,这才能提现我党倡导的五个自信,因为这些领域靠人去监督实现公平正义,是一个理论可行,现实打脸的做法,大的世纪,大的国家,大的趋势,理应有大的变革!
引用 辉煌胜利 2018-12-28 13:55
人事纠纷既然不可以诉,那就向大学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总可以吧
引用 cgy000618 2018-12-28 14:03
醉与醒 发表于 2018-12-28 12:38
都没你懂,人家是老教授,老专家,会不懂?你是个啥!嘲笑别人的时候照镜子看看你自己!

他是你爹,那么懂干吗被驳回呢?你他妈眼瞎了?
引用 cgy000618 2018-12-28 14:03

没你牛皮
引用 cgy000618 2018-12-28 14:04

没你懂
引用 醉与醒 2018-12-28 14:16
人家作为一个老同志,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你是个什么东西!你看看下面网友怎么评论的你个二货!人家还能上诉,最终结果还没下来!你就在那大放厥词!人家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会不懂!就他妈你懂,你爹妈懂!你全家牛逼!
引用 醉与醒 2018-12-28 14:17
cgy000618 发表于 2018-12-28 14:03
他是你爹,那么懂干吗被驳回呢?你他妈眼瞎了?

人家作为一个老同志,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你是个什么东西!你看看下面网友怎么评论的你个二货!人家还能上诉,最终结果还没下来!你就在那大放厥词!人家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会不懂!就他妈你懂,你爹妈懂!你全家牛逼!
引用 醉与醒 2018-12-28 14:25
cgy000618 发表于 2018-12-28 14:03
他是你爹,那么懂干吗被驳回呢?你他妈眼瞎了?

真怀疑你这样的人怎么当的公务员!还在监狱系统!是不是在监狱待的心里也变态了!人家老教授再不懂也比你这样的二货懂,一瓶子不满不瓶子晃荡!驳回起诉人家还能上诉,这不是最终结果!而且本身这类型案件这个司法实践中就有争议,法律认识不同而已!你就嘲笑人家!我看你才是不懂装懂,刷存在感的一二货!在单位上也是底层的篓子!
引用 肄业未归 2018-12-28 15:51

你牛批你牛皮,秒杀中政老教授,拳打人大立法委
引用 cgy000618 2018-12-28 16:01
醉与醒 发表于 2018-12-28 14:25
真怀疑你这样的人怎么当的公务员!还在监狱系统!是不是在监狱待的心里也变态了!人家老教授再不懂也比你这样的二货懂,一瓶子不满不瓶子晃荡!驳回起诉人家还能上诉,这不是最终结果!而且本身这类型案件这个司法实践中就有争议,法律认识不同而已!你就嘲笑人家!我看你才是不懂装懂,刷存在感的一二货!在单位上也是底层的篓子!

你考你妈啥法考哦,老师讲过的知识你都不用,还来骂人,你娘老子不知道怎么生出个你这怪物
引用 cgy000618 2018-12-28 16:07
醉与醒 发表于 2018-12-28 14:17
人家作为一个老同志,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你是个什么东西!你看看下面网友怎么评论的你个二货!人家还能上诉,最终结果还没下来!你就在那大放厥词!人家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会不懂!就他妈你懂,你爹妈懂!你全家牛逼!

你他妈有几斤几两来评论,只说明你也是个白求不懂,还要出口教训人,你考法考老师没给你讲过这些内容不是行政诉讼的对象范围吗?我没否认他的教授资格,只是作为一个教授级别的人物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就连海淀区的小法官能看出对于错,你他妈还装你妈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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