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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三个星期有些浮躁,有个案子无法推进进程。于是就常常在心烦意燥之时找一些业务之外的事情来做做,比如打打球聊聊学法网跑跑步。突然发现,我不够“油”,还会因为一两件案子进程的推进受阻烦躁,这对一些老油子来说根本不是个事嘛。这也许是我们年轻律师的通病,当然这也是责任心使然。 但是,不得不说,烦躁是因为在乎。哪天不在乎了,可能我们就不该做律师了。因为这两三个星期的人和事,我也常思考,律师的一些职业操守、价值(作用)、做法,等等。对于法律、规章、规则、道德,我们再多的敬畏也不嫌多。踏实做事、规矩做人,大凡坚持这些理念的律师,我看到的,他们都做得不错。 说一说这些那些人和事儿吧,有的是过去的,有的是近来的。我常来侃侃一些事儿,是因为大家在执业过程中都会遇到相似的人和事,分享分享也很有意思。至于分享的事儿,我们看到的是什么,一千个人的心里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有本手写的执业日志本,到现在写了近2000页了) 上面说到一个让我烦心的案子是这样的。标的还真比较大,仲裁条款很确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仲裁条款是否承认的问题上竟然完全掌控在对方手里(委托人没有法律顾问的恶果)-----可认可也可不认可,这可是能导致程序繁杂和简单的天壤之别和委托人成本巨大变数的啊。最后决定的途径是走诉讼。 大家可能有话要说了。OK,这样的情况我们律师就和当事人分析并说清楚不 同途径的风险不就行了嘛,风险和成本由当事人承担,我们律师能有什么好纠结的呢? 仅仅是此案的话,还好,就那么回事。委托人是一家大企业,拟上市。楼主不是考虑着此案以后的下一步业务合作嘛。纠结就是这么来的-----纠结总是因为在乎。这类律师的业务往往是这么来的:第一个案件做好了,以后合作就多了,准上市公司嘛,我们哪能大意呢。 希望这是自寻烦恼:被告公司也不是缺钱,更不是在否认这笔债务,说不准已收到传票就解决问题了呢。律师嘛,就是这么面面俱到,是不是很烦人,想多了? 好了,说完一件。继续其他的。 先说个相关的小引子,再说例子。我们都知道,对大部分律师而言,世界范围内基本都这样吧:主要客户来源于中产阶层,他们是我们开拓的重点。在这就说一两件中产以上一点点例子吧。 1、前两年,一高中好友(下称A小豪)和我重逢。此君在中学时代和我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那时候是个略显小气的富二代,家中在经济上是非常殷实的那种,近年来也在不断增长。重逢后,当然是很聊得开了。后来帮他做过几份合同(不收费),后来有过大半年不怎么联系。他投资的是非朝阳产业,这一年多来想转行,常常征求下我的意见。淡一直以来,我们之间没形成什么法律业务。我一度也认为就那么回事了。可今年A豪突然和我说,他公司有可能在未来想上市。。。。。未来,未来。 2、再说一个例子。此人应该勉强称得上”大豪“(简称B豪)吧。他朋友说他数十YI是肯定有的。此人文化素养很好,为人低调谦逊。举手投足间,无不让我觉得他是我很喜欢(也可以说是仰望吧)的那一类企业家。他一些言语让我明显感到起码几年内我们不可能会有律师业务的往来----我们远远不到在他那可以提顾问业务的层次。他也会谈论企业方方面面的合规,但谈“道”、“法”的时候,他说的“法”只提诚信---法即诚信。也就是说,他这样的人和企业,很少需要普通的法律服务(当然需要法律顾问,但不需要我们这个层次的)。说到财富和幸福感,他说“我女儿才是幸福的,我哪有什么幸福?” 我不知道大家从这个例子想到的是什么,对我而言则是加深了这么一个印象:他是那种我们开拓不了业务的非中产阶层,他不需要我们----我们的绝大部分客户还是要从中产阶层中开拓。 3、下面这个则好多了。 某老总(可否称C豪?)在某一次饭桌上-----当时有四、五个他的生意伙伴,只有我一个小律师,说起这么一几句话:“我儿子某某某啊,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道在想什么,和我们的一些经营理念不一样,找我借了些钱(子借父钱),搞个什么XXXX的公司,我根本不看好他,但他去年也挣了八九千万。”窝的天!八九千万就当说个数字,有钱人的世界。羡慕归羡慕,但作为律师,我还算是理性和冷得住心情的。之前就得知,C豪一直以其独生子为豪:海龟,海外工作过,有经商经验,跟他做过几个商业项目。席间,大家七口八舌聊了会。C豪在桌子那头和我说:“X律师啊,我叫XX(他儿子)联系你,你们多聊聊,我还真怕他年轻做生意在法律问题上被人骗啊。”。。。。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嘛。 后来,他儿子确实联系我了,交往很多次。大家都是同龄人,虽然我比较土鳖,但大家共同语言比较多,彼此也慢慢成了朋友。直到今天,他还没给我带来过任何法律业务,但无疑将来会有的。 这有什么启示呢?年青一代富人、非“大豪”相对来说和我们的鸿沟没那么大,我们可以尝试着陪伴着他们的公司一起成长的。 4、我在帖子正文中提到的那个几年还欠着一万块律师费的那位,近来又提起他那啥公司上市的事情了。这些嘴巴上常常把几千万,几亿,几十亿挂在嘴巴的人,也常常遇到,真假难辨。但如果他们能付得起律师费,做的又是合法合规的话,何不姑且听听呢? 为什么这一次在帖子中提到的几个“小豪”,提到个别有上市想法的公司?今年一月份开始,我也在面临一些业务方向上的选择和动摇,也在尝试寻求一些有可能的突破。前段时间在周XX律师的讲座上,他讲起十几年前他刚来这个城市职业的第三年,他的顾问单位老总问起他能否帮做该顾问公司的上市业务,他说能力有所不第,让老总另请他人;后来该公司上市后他不在担任该企业的顾问;但七八年后,;老总和他人组建了另一家公司,他们之间的法律业务合作进入了更广更深的天地,业务收费是当初的数十倍。我听了,也在问自己,如果个别相熟的老总也问我同样的上市问题,我、我们又会怎样选择?推荐个团队、自己加进去,还是建议老总另请他人?我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业务有时候可能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是不是需要先做些什么呢??? 想起刚实习培训那会,有个律师(名字不透露了)给我们上课课间和我们几个说到“不知道你们在未来有没有可能做我的助理,如果能,我教给你们最顶尖的技术”。那时候觉得挺虚的,什么叫最顶尖的技术?这不扯淡吗。现在回想,如果回到那时候,我会说“如果你觉得我还行,我想试一试做你的助理”。呵呵 -------写得随意,一看也上千字了。一句话,学无止境,且行且学习。与大家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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