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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有网友分享了一个学习刑法的好方法:经典语录记忆法。即,将徐光华老师总结的话代入到知识点,有趣又能理解透彻,不信你来试试看。 一、刑法解释 扩大解释:把气球吹大一点点 缩小解释:把气球的气放掉一点点 类推解释:是把气球放爆,让人大吃一惊 当然解释:在逻辑及事理上具有递进性,强调“变”字。(“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 考点提示: 1、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看是否会让你感觉吃惊。 2、各种刑法解释方法本身无所谓对错,但解释结论是否能被司法实践所采纳,起决定性作用的看解释结论是否符合刑法目的,如果解释结论不符合刑法目的,解释结论就是错误的。 3、刑法解释结论也并非一定要有利于被告。 4、通过各种解释方法得出的解释结论不必然正确,也即不必然符合罪行法定原则 5、刑法用语解释具有相对性:同一术语,在刑法不同条文中,内容可能不一致。 [attach]69076[/attach] 二、不作为犯 不作为犯是关于犯罪构成中危害行为的重要考点,每年均有涉及。具体考点主要涉及作为义务的来源的判断、结果回避可能性的判断并结合分则中的相关罪名进行考查,近年来呈现出难度逐渐加大的趋势。 作为犯:刑法叫你别干,你偏要干,违反了“禁止性规定” 不作为犯:刑法叫你干,你偏不干(不履行义务)→能为、当为、不为 考点提示: 1、分类标准: ①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作为犯 ②违反刑法命令性规范→不作为犯 明文规定→真正不作为犯 无明文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 2、成立条件 ①有作为的义务(注意义务的来源) ②有作为的能力 ③没有履行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不作为犯不是行为犯,且存在未遂) [attach]69073[/attach] 三、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刑法中理论最为复杂,考试难度最大的一部分,而且近年来理论部分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在司法考试中应当紧随最新的理论观点进行学习。 共同犯罪:心连心,手拉手。两厢情愿,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间接正犯:你不懂我的心,借刀杀人 片面共犯:一厢情愿 考点提示: 1、共同犯罪构成 ①二人以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不要求责任能力) ②共同犯罪构成 具有共同故意(不要求完全一样,部分犯罪共同说) ③具有共同行为(都是实行犯时采用行为共同说) 2、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过失犯罪、同时犯、实行过限、上下游犯罪(事先有通谋的除外)、间接正犯 3、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①按照作用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 ②按照分工分类: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 4、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合格、教唆的对象特定、教唆的故意 5、其他考点 共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与认识错误、共犯人的作为义务、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attach]69071[/attach] 四、更多经典语录 1、 缓刑:是你不需要去坐牢 假释:把你虚假的释放出来 考验期满,原判刑罚视作执行完毕 [attach]69070[/attach] 2、 自首:我想坐牢 特别自首:你已在笼子里面了(罪名要不同) 立功:出卖兄弟,让司法机关高兴 3、违法性认识错误:即法律认识错误,刑法没学好,后果自负 4、 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 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 能与不能由犯罪嫌疑人决定 [attach]69069[/attach] 5、 正当防卫打王八蛋 紧急避险是打王九蛋 未完待续,等你补充... 结 语 —————————— “智者跟愚者的区别在哪里?智者就会能够通过表面现象提炼出规律性的东西,而愚者只会死记硬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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