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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经法,应该怎么学?

法考干货 法考易2018-01-11 收藏 : 8 查看 : 17434 评论 : 2

原创作者: 郄鹏恩

文章来源: 指南针免费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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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法的学习方法

(一)商法

商法偏重针对理论的理解做考察,客观题和主观题都有涉及。尤其《公司法》占据整个商法的60%-70%,无论从知识点的覆盖还是深度要求都是最强的。尤其2017年生效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将成为2018年考试无可争议的重点,需要考生重点关注和掌握。

1.早下手,注意民商结合思维

商法作为民法特别法,很多重点和难点的制度往往与民法制度紧密相连,建议考生对商法的学习介入时间要相对早,最好在第一轮接触完民法之后就开始复习,学习时运用民法的理论与制度理解商法的理论与制度。

2.联系法规条文进行学习

对于《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等重要法规条文要仔细研读,但考生务必注意,看法条、读法条不在于背诵和记忆,而是为了更好地领会理解立法的原意,以达到对知识点的准确把握、理解和融会贯通。

3.抓大放小,合理分配复习时间

商法是一个重者恒重的部门,对于《公司法》需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加大覆盖面和细节的掌握及理解,其余《个人独资企业法》、《三资企业法》、《海商法》等偶尔考一题的小部门,不需要倾注很大的精力。各商行为法,分值都是3分,单选多选各一题,针对重点考点做掌握即可。

(二)经济法

经济法近年涉考分值下降至26分左右,在卷一中考察客观题。经济法的覆盖面比较广,深度要求不高。学习方法建议如下:

1.第一阶段

全面、系统地掌握每一门法的基本知识。合理利用讲义攻略,将覆盖面打开。

2.抓大放小,合理分配复习时间

针对重点的劳动法、竞争法、税法、消费者法重点复习,深度把握高频考点,并结合法条理解知识点的内涵。

3.注重训练

经济法的各个部门,大多数比较枯燥,且距离日常生活比较远,考生容易没有耐心。通过真题和模拟题的训练,相对具象地有针对性地掌握考点,会事半功倍,掌握比较深刻

4.适当关注社会热点

经济法是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一个部门,以社会热点为切入点命题是近年的趋势,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有必要对社会热点问题适当关注

(三)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一门技术性学科,虽然专业性比较强,但是考察角度比较稳定,考点集中。考察分值在8~10分左右,以著作权的难度和重要程度最高。只要考生建立起“以受控行为描述权利范围”的逻辑,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主体、客体、权利内容、权利限制、侵权行为及抗辩等做掌握即可应对。

二、2017年考试分析

(一)2017年商经知真题,从宏观来看,各学科分值和涉考题量正常

(二)从微观来看,各学科的分值分布差异很大,商法中依旧呈现“重者恒重”的典型特征,《公司法》成为毫无悬念的绝对重点;经济法中,传统的重点《劳动法》分值占比依旧很高,但《财税法》成为一匹“黑马”杀出来

(三)从涉考知识点来看,主要有如下特点:

1.覆盖传统重点考点:比如公司分类(分公司特征),股东权利保护中的回购请求权,强制解散,股东出资责任(抽逃出资),公司组织结构,公积金,合伙事务执行,上市公司收购,失票救济,死亡险,协议行为,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维权保护,商业银行贷款规则,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及原则,经济性裁员,劳动关系确立及劳动合同签署,环境基本制度及法律责任等。

2.涉及了部分偏冷门的知识点:比如增值税率、消费税征税对象,集体合同,房地产开发管理的细节,基金转换,保险事故增加未通知的处理等。

3.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命题:比如卷一第68题,以社会热点问题“校园贷”为切入点考察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卷一第71题以“税务稽查”为切入点考察税款补缴以及纳税争议处理规则。

(四)从题目难易来看,知识产权法比较稳定,偏简单,考生得分比较容易;商法的客观题比较简单且分值较高,涉考考点均为传统重点考点,题目设计比较直接,属于加分项目。商法和经济法的客观题中,中等及高等难度的题目占比相对较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部分题目题干较长,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读题的难度加大,如卷一的70题,71题;卷三的27题,69题。

2.题支对相关内容的细节要求非常高,题支中常偷换概念,稍有疏忽就会丢分。比如,卷一第69题,消费税的纳税对象,包括木地板,而题支设计为“复合地板”,迷惑性很高;比如,卷三第94题,股份公司因奖励职工可回购股份,法定要求用税后利润购买公开发行股份的5%以内,且1年内转给职工,题支设计为用“任意公积金”购买,2年内转给职工,购买比例也做了陷阱,需要小心应对。

3.对理论的功底要求提高,部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内容,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做理解适用。比如卷一第69题,关于税收法定的理解,需明确“禁止类推适用”;比如卷三第73题,关于公益债务可否主张利息的赔偿,根据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的法定要求,推定破产程序进行中负担的共益债务不应保护利息。

4.命题角度灵活多变,强化实务操作能力的训练,增加了题目的难度,但这也是司法考试改革的趋势。比如卷三不定项选择题,对于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的实务操作过程进行了考察。

=相关阅读=

1、法考民法的复习方法(韩详波)

2、柏浪涛谈刑法如何复习

3、左宁:刑诉正确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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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指南针免费课程 2018-1-9 17:33
【方法论】郄鹏恩:商经法应该怎么学?
引用 wd777 2018-1-11 11:31
商经还是要多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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