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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署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文章第一段说:“重要讲话,在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系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个坚持”。(见下面截图) 据此分析,“十个坚持”为法考论述题十个要点,即大家说的采分点,每个点3分,共30分,另外8分为基本分,综合考虑卷面字数等。此为个人分析,仅供参考。 ![]() 附人民网刊载文章中的“十个坚持” 1.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力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所要解决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要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 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让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唯一正确的道路。走好这条道路,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4.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有机整体,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5.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进行整体谋划,充分实现“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的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整合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中国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和西方的宪政有着本质的区别。 首先,制度基础不同。中国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之上。 其次,领导力量不同。西方的宪政是由西方资产阶级政党所领导和推动的,是资产阶级政党彼此斗争和博弈的工具。而中国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动的,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国的重要方式。 再次,所依据的宪法不同。西方的宪政所依据的宪法是体现资产阶级意志的资本主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体现全体人民意志的社会主义宪法。 7.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是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新发展和新突破,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 8.坚持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从历史进程来看,中国的法治现代化进程正是我们党从革命党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过程。 从逻辑关系来看,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从发展归宿来看,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追求的目标高度一致,它们共同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共同指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方向。 9.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必须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10.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带头守法,应当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好表率。 |
最新评论
这是论述题不是简答题。
是的。不是一回事。
核心要义是个政治热词。应该会在越来越多的地方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