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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7月22日,福田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涉嫌强奸罪移送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7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发布该案相关情况,就该院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进行详细说明。 一、案发当晚,本案的关键物证,水杯的药物被倒掉、水杯被清洗,直接物证已灭失;根据法定鉴定机构对嫌疑人赵某某身上缴获的药物作出的鉴定意见,并结合扣押的药物说明书,证实该药物含“他达那非”成份,目前证据不足以证实该药物会使人失去意识或者陷入迷幻,从而达到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状态。另外,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嫌疑人有“意图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综合证据看,本案尚达不到批准逮捕的证据标准,因此,依法以证据不足对嫌疑人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检察机关在作出不逮捕决定前,认真听取了被害人意见,详细告知了不服不捕决定后可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后,案件尚未终结,侦查机关可以继续侦查,取得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考的知识点你掌握了吗? 1、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不立案怎么办? 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立案的材料来源包括报案,举报,控告。报案的主体是被害人或第三人,能指出犯罪事实,不能指出犯罪嫌疑人;举报的主体只能是第三人,能指出犯罪事实,也能指出犯罪嫌疑人;控告的主体是被害人,能指出犯罪事实,也能指明犯罪嫌疑人;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行为,检察院先要求公安机关说理,7日内说明立案或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当15日内决定立案。 2、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普通逮捕的条件包括三个: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证据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刑罚要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社会危险性要件); 径行逮捕的构成要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10年以上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 转化逮捕的成立要件是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可以予以逮捕。 3、逮捕的时候什么时候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呢? 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重大疑难复杂、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认罪认罚。 4、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1)公安机关对不批捕的救济:先复议后复核,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并且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之后又要求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公安机关重新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坚持复议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5、逮捕之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1)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检察院捕诉部门办理。(新增修改) (2)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负责捕诉部门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 (3)对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原则上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4)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无证据、无徒刑、无必要、已超期。 A、证据变化: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B、情节变化: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C、羁押期限可能超过可判刑期的 D、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或监视居住; (5)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5日。 (6)结案:需要继续羁押的,由检察官决定;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批准,以本院名义向办案机关发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在10日内回复处理情况,10日内未回复的,以本院名义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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