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 评论
  • 收藏

司考民诉重点“当事人不到庭的处理”总结

法考干货 不顾一切爱上2014-08-12 收藏 : 3 查看 : 3045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张进德

文章来源: 万国司考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诉。


  2.法院不准许撤诉的原告,或被追加的共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


  3.被告(包括反诉中的被告即本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适用拘传。


  5.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决定延期审理。


  6.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裁定诉讼中止。


  7.离婚案件中,原告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唤仍不到庭的,经开庭审理,可缺席判决。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5)


  (1)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2)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相关:(1)民诉题库(3)民诉测试(2)民诉真题

2

赞一个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最新评论

相关阅读

法考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