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最近关于禁止非法本生参加司法考试的错误观点流毒甚广,今天学法网论坛竟然出了一篇题为《关于非法本不宜参加司法考试问题的见解》的奇葩文章,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指鹿为马、混淆视听,充满着一些自以为是的法本生的傲慢式的优越感。所以,本人作为一个今年406分(没有被加分)过司考的非法本(政治学与行政学)、大龄(32岁)考生今天要驳斥一下这种错误观点,以正视听,一吐胸中块垒。 我认为中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现阶段,应该大力鼓励非法本生而不是阻碍其参加司法考试,以充实法律人才队伍,促进我国法律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战略。公平正义是人类最高价值的体现,公平正义也和自由一起,成为法的最高的价值,法所追求的最崇高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不让法本生参加司法考试既有悖于自由又有悖于正义,作为一名法律人不应该这样心胸狭窄,为了一个群体的利益而牺牲整个社会的利益。我接下来,我会从几个方面来论述我的观点,如有不当之处,还望看这篇帖子的诸君批评指正: [attach]23110[/attach] 第一、我们要把法学教育、法学训练和法律思维搞清楚。他们是不同的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思维。 我们的法学本科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更注重的是法学教育,更注重的是理论的灌输,是为向更高层次的法学理论的学术研究打基础的。换句话说,法学本科的教育是为了培养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做前期准备的。因为这种培养目标,所以法学本科的教育本身,并不适合培养法律实践人才。这也是为什么法学本科参加司法考试并不比非法本占优势的原因之一。 而法学训练,则是倾向于以致用、实务为指向的,法律硕士(非法本)的开设和司法考试的初衷就是以此为目的的。如果不是法学本科培养的学生不经过训练,就很难适应操作性极强的法律实践工作,国家完全可以直接在法学本科和研究生中直接选用法律人才,而不是煞费苦心、多此一举的设立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开展司法考试了。 所谓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和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法律思维本身比法学教育那些五花八门的理论更重要,也是法学训练的目的之一。法律思维可以通过训练增强,但是有时更是一种天赋。就像有些人善于学习数理化,有些文善于学习文史哲一样。 学法网上那篇题为《关于非法本不宜参加司法考试问题的见解》的作者,自称“国内前十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也过了几年才通过今年的司考406”,还貌似谦虚的说“水平低,给学校抹黑了”。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他这不是什么水平高低的问题,而是他缺乏法律思维。就算他考过了,也不适合法律实务工作。如果他的法学理论确实很强,那他适合去读硕士和博士,走科研教学这条路。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当时选择专业的时候,要么随波逐流,要么人云亦云,甚至阴差阳错的选择了法学,其实他们内心对法学并不感兴趣。再加上现在大学本科的教学质量每况愈下,老师照本宣科的教了四年,学生很多得过且过的混了四年,很多法学本科生大学根本就没收真正的系统的学习过法律。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大学毕业的时候在法律理论和法律思维方面非常欠缺,司考反而是他们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和理论的一次机会。 而很多非法学本科出身的学生来挑战考司考,学习法律,是真正出于内心的热爱,为了自己的理想,所以才能百折不挠、卧薪尝胆、克服种种困难考过这个难度极大的考试。通过全身心投入的学习,他们对法律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远超一些所谓法学本科生。在法律实务中,很多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反而是非法本生,这得益于他们坚强的意志和高水平的综合能力。 第二、现行司法考试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完善,难度越来越大,水平越来越高,区分度越来越好,足以选拔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 司法考试本来选拔的就是应用型人才,如果偏重理论,才是本末颠倒。法律实务中,要注重司法效率,所以需要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简洁明快的来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法学本科总不放下自己的傲慢和优越感,抱着自己大学学习的那些已经严重滞后甚至过时的理论不放,不适应时代的发展,抱残守缺,他们肯定不适合做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在实际判案中,他们脑子里充满了理论(有些是过时的旧理论),却对现实案件的解决手足无措。一个法官不可能在一个判决书里说了这种理论怎么认为,那种理论怎么认为,最后判案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判。各种丰富的理论只适合写论文,而不适合具体的法律操作。 如果很多法学本科的自我优越感很强的人,不把自己的转变到司法考试注重实务的思路上来,那他们只是纸上谈兵的赵括,没法真正的适应“战争”。真正的优秀将领,不是读了几本兵书就可以大胜仗的,真真优秀的将领都是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而且很多优秀的将领都不是军校出生,而是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司法实践,也像战争,多数的优秀的法律工作者都是从实践中成长起来的。 有些法学本科生自己不去适应司法考试,不反思自己不从自身去找问题,却自以为是的“挑考题的毛病,挑出题人的理论”,考不过司法考试那是咎由自取。如果不能转变自己的思路去适应司法考试,就不该来考司法考试,因为司法考试是注重实用的考试,不会去考法本生故作高深、挂在嘴上的“理论深度”. 第三、我认为非法本人才通过难度极高的司法考试,进入司法领域,加入法律队伍,更有利于在法律工作中顺利的解决愈来愈复杂的现实问题。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我们面临的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越来越复杂,很多法律问题已经不单纯的是只靠法律就可以分析和解决的。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中需要有多学科背景,需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才能更好的处理各种棘手的问题。而非法本生恰恰比法本生有这种优势,他们不但熟练的掌握了法律知识,具有了法律思维,而且他原来的学科背景也可以他在处理复杂的法律案件时得以运用。 美国的大学在本科阶段不设置法学专业的目的也出于这种考虑,让学生先有自己的学科背景后再去学法律,才能更好的培养出综合性法律人才。 所以,我认为,应该鼓励不同学科的,对法律充满浓厚兴趣,有志于献身法律事业的各类人才参加司法考试,进入法律工作者队伍。何况,现在的知识更新非常快速,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不管是法本和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后并不是一劳永逸,我们需要终身学习的观念。知识上的落后和欠缺完全可以通过从事法律工作中,继续进行研修和学习,获得提升。 第四、对法本生要区别对待,那些更适合做学术研究的“学院派”更适合继续深造,成为法律研究者或者进入人大等立法机构做立法工作的参与者,而不适合参加司法考试来做法律实务工作。 “寸有所短,尺有所长”,每个人都要认清自己的特点,不要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如果很多认为自己各种理论掌握的好的法本生,你完全可以继续读硕士研究生,读博士研究生,去继续深造,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实现自我价值。没必要来参加司法考试折磨自己,还整天充满怨气。自身存在问题,不能脱颖而出,却指责是非法本考生的参与让他们难以通过司法考试。这完全是“拉不出屎来却怪地球引力不足”的自欺欺人。 面对司法考试,那些不愿意适应它的法学本生,要么改变,要么滚蛋。不要想着司法考试会为他们量身定做,如果那样司法考试才真的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司法考试像研究生考试一样,那是选拔研究生,而不是选拔法律实务人才。 |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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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气不过,才抽时间写了这个帖子,论证和说理水平,应该可以看出高下吧?
法律思维从属于逻辑思维,是逻辑思维的一个体现。而逻辑思维的形成是抽象的过程,与具体的专业无关、甚至与上没上过学无关,这也就是很多并没有经过学校系统教育训练的人仍然做事极其有条理有思路能干大事的根本原因。
老板都能当,别说个法律工作者了。正如丰田诉奇瑞商标抄袭一案中,奇瑞老总一句话扭转败局一样——法律知识是一回事,而法律思维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说法本生具有较好的法学背景,这个毫无疑问。但是说有了知识就一定有思维,没知识就一定没思维,那就太扯淡了。
非法本所欠缺的,只是一些法律的边角料,一些典故,一些由来、一些学说之类花边的知识,核心的知识已经在司法考试中得到了检验。底蕴这东西确实需要积累沉淀,但是这些都可以在漫长的执业中完成。同时,非法本又具有法本生不可比拟的在某一专业领域的优势。比如说计算机专业出身的法律工作者,在处理涉及网络犯罪的领域具有法本不可比拟的优势。
专业融合,细分领域,才会做的更精更强,才会更好地发挥法的威力。很难想象,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学工作者,都是只懂得法律条文的文科生!
我们所见略同
法本非法本都是自由选择,小哥政法毕业不赞成限制非法本,但也不是让你这个傻鸟来逆向歧视的。
我也不赞成那些通过司考的非法本们去恶言贬低法本,但这场争论是法本挑起的,特别是那些学不好法律的法本们挑起的。总的来说,法律界还是法本的人才为主流,所以法本们,不用担心非法本们能抢你们多少饭碗,或者说,防抢饭碗的最佳方法是你们充分发挥你们的专业优势把法律学好,而不是叫嚣不让非法本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