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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过司考,此文一定要看

法考经验 法考易2017-03-17 收藏 : 18 查看 : 7980 评论 : 31

原创作者: 544981234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本帖和学法网上另外一篇火贴出自同一个人之手,真是真知灼见呀,强悍,附上另一篇专门针对司考具体学习方法的帖子地址

http://bbs.xuefa.com/thread-481527-1-1.html

建议两个帖子配合来看,先看链接,再倒回来看这个帖子,应该能帮助你更透彻理解法学,学习法学!通过司考!

学法的本质.png

一、绪论

混混僵僵学了4年法学,终有一天醒悟过来了,书上所谓学者的这个理论那个概念、这个逻辑那个术语的、这个特点那个意义。如果你看书学法按照这个方式去理解的话,估计也就废了,就算考试考过了,甚至很好,估计也就两三天忘光,根本不知道在学什么。

还是劝劝大家好了,不要再看那些看起来专业的要死的法学书了,我保证你一个脑子,15天的时间,自己去当一次立法者,就可以把这些学科学好了,而且一通百通。4年时间学各种法,学完了都不知道在学什么的日子还是丢掉好了,需要每天抱着司法解释背么,需要每天看各种法条解析么,你去撞死好了,学出来也是个“知道分子”,“知道分子”和“知识分子”的区别就在于,知道了就呵呵了,没有然后。

打个招呼呗,本文肯定特别长,仅供那些想学的,有悟性学的,敢于不勤勤恳恳的学,不是那种今天不背上100个单词觉得有愧疚感的人。那种学死了的孩子,你回家洗洗睡吧,你丫的就那命,人云亦云的啃书去吧,低效的读书法早被精英层给否定了,你非得有一种负罪感觉得不看完这些书,不做完这些题,不背完这些法条意义,特点,你丫的就考不好的人,我只能说没办法,你就慢慢背您的,反正方法搁着您爱用不用,爱看不看。

二、先说说,怎么入手学法学

我给您说,学法学的您还别把自己当回事,觉得自己研究的是什么高级东西,说白了,面对同一个案子,是个普通人和法官来判的也差不离。

说白了,法学就是在设计一种制度,一种让社会都接受、可以运转的制度,如果你设计出来一玩意儿,大多数人即使听了你的法理也觉得扯淡的东西的话,这个制度就执行不了,那你这个法就忒烂。

所以说,你要用生活去理解法,别动不动就搬出来这个理论,那个理论,明明用人话可以说清楚的,你非要引经据典说半天把自己绕糊涂,如果这样你说你能把题作对了,我去撞死,俗话说的好呀,装逼被雷劈

举个例子,大家都学过判断因果关系的条件说,A是引起B的必要条件,就说这个A是B的原因,然后说甲和乙各自给丙投放了50%的毒药,丙喝后死了,然后条件说成立,因为少了甲的行为和乙的行为都不行。

然后另外一个人说,那甲和乙每人投100%的毒药给丙,丙喝了死了,这个时候,没有甲,乙也可以杀死丙,没有乙,甲也可以杀死丙,这个时候如果按照条件说,两人还都和丙的死没有因果关系?推出“条件说”在扯淡?然后叫兽们就开始对这个“条件说”开始各种限定,什么这个时候不适用,那个时候不适用,一限定还弄了四条出来,然后还很得意的说我们完善了因果关系条件说。

请你注意!你不是学者,别人做学问为了严谨需要倒腾那个东西,是别人的事,你去瞎凑什么热闹,你就一初学者。话说,刑法天才山口厚还是比较厚道的,只说了一句话,限定什么呀限定,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还分析这么多干嘛?明眼人都看出来甲和乙对丙的死亡都有因果关系,完了,条件说就是个工具,我徒手可以干的事,为什么非得开着坦克来呀?

所以说,你懂了吧,学法学第一步,心态放下来,别丫的动不动就拿概念术语吓唬人,法学第一步的工作就是把“一般人”或者叫“社会人”认可的东西,在加以“社会价值”衡量后觉得可行的,然后用法律术语表达出来

仅此,因此很多法律的前身就是口水话!大白话!大家都懂的道理!所以,你一来就把第一步给丢了,上来就花里胡哨的学各种杂七杂八的理论,你不是从逻辑起点就失败了么,还的怎么学的好!或者再换句话,你应该具备对这些杂七杂八理论有识别能力了吧,学术界的学渣多了去,很多就喜欢标新立异,说点新理论,你看见后别觉得多牛逼,你就问问自己,他的观点换成大白话后,第一社会人认可不,第二价值衡量后可行不,如果不行,术语再专业也扯淡,至于“价值衡量”是我接下来说的。

看了上面你也许会觉得,那照我这么说,是个人都可以当法官,会把人话说成鬼话的人就是法学者了?那你就错了,我说的是你要具备的第一个素质,别被法学这个光环给迷惑,踏踏实实来理解法学,别走歪路,就这个而已,接下来讨论的就是你作为一个法学者真正应该具备的东西。

任何人都可以做到识别这个东西是不是大众人可以接受的东西,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识别某个法是否有社会价值,这个需要法学思维,这才是你4年甚至7年真正应该学的东西

三、先给个引子吧

记得上课的时候,老师问,作为一个律师,如果当事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大部分半截子法学人就会说当然是国家!

亲!你如果回答这个答案的话,就算你的司考考500分你都“垃圾”,我不是说国家利益不重要,而是想告诉你,你还没有具备法律人需要的素质,仅此,法律人之所以可以叫做法律人,原因在于他有一种价值衡量能力

你丫的学法学别再开口就公平正义了,我都快吐了,请你仔细思考一下!法律真的在追求神马正义公平的吗?错了错了!答是的都他妈好好看法理学去,法律追求的是秩序!是一种运转有效的秩序!

好吧,我来回答一下我刚才给的问题,律师究竟应不应该舍弃当事人利益保护国家利益,答案很简单,当然不能,如果你今天敢说我要出卖当事人保卫国家,好样的,你有种你模范,道德模范!可以,但是今后你不用再吃这碗饭了,因为谁还敢让你来当律师?花钱请你背叛当事人?

你说可以,我清高,我就不吃这种肮脏的饭。没问题,但是请你再想想,如果所有的律师都这样做,会出现什么事?天下都不需要律师这个行业了,因为没人敢找律师了,律师的本职是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如果你工作本职都不去干,你要去帮检察院当走狗,那就取消你好了

有的人就会说,没有正好,反正律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帮坏人干事。好嘛,请你设想一下,在刑事诉讼中,是个三角形对吧,被告是最弱小的,法院和检察院执掌公权力本来就够牛的了,被告有个律师都不足以平衡,刑诉法律处处限制检察院和法院都不足以平衡,你丫的还把弱小一方的力量给削减了,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检察院势力更大,当事人权利更小,冤假错案或者出罪入罪的情况不就更多了么?你能保证每个被告都是坏人?你今天可以在这里叫嚣,明天错抓你的时候你就会在那里喊人权公平了。

懂了吧,就这么简单。而且律师的本职就是和检察院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法律才能看到自己的漏洞,法律才能进步,你以为坏人干的事就全坏事了?不要用低级的价值观来衡量社会。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多元的,没有绝对的好更没有绝对的坏,把这个问题想清楚了,你法学才真正入门,否则就算学完所有法,你也可以去撞死了,因为你根本不懂你在学什么。

只有“秩序”的存在才能保护你口中的“正义”和“公平”,上述的案例,我们也许是让这个犯罪分子的恶没有被惩罚,正义没有被实现,可是他保护了刑诉的权利秩序,让更多的人可以在这个秩序中获益,能够通过律师争取自己的利益。保护了秩序就是保护了大的公平和正义,个案的正义和公平有的时候必然要取舍,一般人不懂才在那叫嚣什么这个案子不公平,不公平就是老百姓不接受的法律是恶法。错了,只是因为他是局外人没有尝到这个小不公平带来的甜头而已。不过相信把法理给这些人说清楚了,他们还是能够接受这个道理。

因此,法学者的第二步,你需要有一个真正的属于法学者的价值观,因为大多数你觉得难的制度,或者很奇怪的制度,都是从维护秩序从而实现整体公平和正义的出发点设立的!用这个价值观来理解后,你一辈子也忘不掉,尤其诉讼法。

学法学的人,就是要比一般人理性,在具备人性的前提下,衡量一下社会价值,看看那种秩序更有价值,不要随着大众口中的正义公平叫嚣,这种人一辈子充其量孤军奋战的小律师,不过,社会还是需要这种人的,因为只有矛盾才能推进法学的前进,这就涉及到法学人的第三步了。

三、不要安于这种秩序

要知道,秩序神马的都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的,如果一个秩序设计的特别一板一眼没有抗争,看起来一切人民大和谐,那么完了,死定了。

这种秩序往往就是绣花枕头。举个例子,朱元璋从小吃苦,怕自己的子孙吃苦特意规定,子孙都不许出去工作,会给你们很多钱财让你们好好生活,想的好吧,但是这个制度就是一个圆圈圈,没有任何矛盾点,如果你设定一个按部就班的制度,那你死定了。因为就像气球一样,内部是不停变化的,总有一天很爆炸的。朱元璋的结局就是,刚开始子孙活的很好,后来子孙太多了,各种旁系直系,然后又不许出去工作,结局很多人被饿死了(野史),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就反映出来了一个制度的好坏了。

一个制度设计出来看起来什么都好好的,你只需要按部就班的走就肯定过好,对不起往往走到后面会出问题。所以,真正好的制度,需要有对抗性,需要有自我修复完善的机制,刑诉的机制就很好,只是执行的不大好,这个机制就是一种控辩审三方的犄角对抗

你懂了吧,法学应该怎么学?首先,秩序是第一的,甭管好还是不好的秩序,有总比没有好,法的作用还记得撒,就是定纷止争,如果这个都做不到,都乱一锅粥了,还谈什么正义不正义。其次,这个秩序在追认大众人的一般心态后,还要跳出这个视角审视社会价值,从而添加一些符合法理的法律条文完善这个秩序。最后,这个秩序最好有对抗性,能够自我修复和完善。

然而,有的人肯定就又会说了,有的法律就不需要有太大的变动,比如宪法,问这个问题的人算比较有思想了,不过,你能说宪法恒定吗?错错错,就算几百年不变也终究会变的,因此,根据所制定的法律规制的秩序的不同,从而设计的这部法律的对抗性的大小就不同。

说通俗点就是,你觉得这个法如果应该多变,那你就设计多一点对抗性的制度,让这个法律的修复能力强一点,如果你觉得这个法不应该多变,因为我追求它保护的秩序要稳定不变,那你就少设计一点对抗性的东西

民法和民诉你看见最多的就是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约定优先。完了,因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随便你们怎么变动,你只要不变到其他层次去就可以了,因此规定的很松,对抗性很强,但是涉及到公权力这种不允许随意发动的东西,就很严谨了,动不动就罪刑法定,不得随意发动。

每个法条,本条就有想表现出来的秩序,或者几条加在一起阐述了一种秩序,你只需要把这种秩序读懂了,你的法学不背那些概念又怎样,不背那些法条又怎样

就拿民法举例子,民法就是花了几十条法律描绘了一种通过赋予主体权利的方式形成的社会秩序,然后又用几百条说了,如果谁不靠谱破坏了这个秩序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给我还原到那个状态,如果你还原不了,你还得赔偿,所谓赔偿就是惩罚了,无论你能不能还原,你都得受惩罚,原因很简单,教训你下次别再来破坏这个秩序。

用民法的话说,有权利就派生出义务,你不执行义务就是破坏秩序,那就有责任,责任分为恢复性责任就是回到初始状态,另外一种叫惩罚性责任,就是教训你不再这样了

四、你拿所有的制度按照这个逻辑去套吧,几乎一打一个准。

如果你要孤立的一个制度一个法条一道题的去背去做,你根本就不配学法学,在侮辱法学,立法者这么费尽心思的精心设计让你这样去理解,倒过来你还在那一边学一边骂立的是什么法让我记不住,我才要鄙视你!获取更多司考攻略、司考资料、司考题库,请下载学法网APP或访问学法网(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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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表态过的朋友 (1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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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sonewbee 2013-12-1 20:14
好长的文章,顶一个先
引用 秋水无忧 2013-12-1 21:44
强[img][/img]
引用 leejing1982 2013-12-2 00:40
中庸,不能绝对的看问题。
引用 badasa000 2013-12-2 08:41
写的很好,再多写点。要向你拜师了。我是个理科的,毕业十几年了,记得当初几个关系好的同学谈学习的时候,说到最后就是四个字“万法归宗”(那时流行看武侠小说)。学什么,不管用什么方法,到最后那一套思维都是很相似的,只是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用来参照的东西不同而已。找到他,很多东西都会简单。书首先读厚,然后是读薄,就是这个道理。对于能把书读薄的人看来,周围的人都很笨。交个朋友,向你请教具体的东西。
引用 544981234 2013-12-2 10:47
回复 5# badasa000 恩恩~希望多结实同道朋友
引用 cindy520 2013-12-2 10:49
yiyue.
引用 whryyan 2013-12-2 13:59
写的不错
引用 穷人一枚 2013-12-2 16:19
这贴得顶!好帖留名,以备后查。
引用 haoyunlai369 2013-12-2 16:32
很有道理!赞
引用 momonana 2013-12-2 23:07
理解为主死背为辅啊~
引用 energy_103 2013-12-3 22:37
有意思
引用 guanwei413 2013-12-4 09:44
实在又给力
引用 544981234 2014-7-2 19:19
顶一个
引用 upa 2014-7-2 19:53
学习了
引用 544981234 2014-7-11 16:20
顶一下
引用 summerwang010 2016-6-25 00:42
太长了,先点个赞
引用 summerwang010 2016-6-25 00:51
很赞同,法律是维护自由与秩序的工具。
引用 253299463 2017-3-14 23:32
虽然没领悟,但会多向你学习,感觉说的非常棒
引用 gaman1128 2017-3-15 00:48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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