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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学法网上对法条要不要用讨论很激烈,我结合真题,官方案例,法条汇编得出的结论是:法条可以用。 1、先说为什么可以用。 法条看似范围很多,但对比历年真题和案例,可以圈出少量重点内容。比如,民诉法主要考点集中于民诉法,和民诉解释两部法,重者恒重法条不超过30条。 又比如,刑诉虽然庞杂,但是立案侦查高检规则其实在案例中涉及法条有限,主要包括的是刑诉法和高法解释。其他非重点法条完全可以通过法言法语回答。至于刑法,没办法,也没有必要抄法条。民法的法条很散乱,但是可以自己记下重点法条内容和编号,比如物权法106,合同法94之类,不多,也可以锻炼法言法语。 2、再说为什么要用法条。 诚然,考试时间是个大问题,但今年比较特殊,题目数量,难度无从知晓。如果题目数量不变,那么法条作用节会非常明显,毕竟没人能猜透司法部的心思。其次,论法律思维和法言法语,谁能超过立法者编撰的法条呢?如果有机会参照,效果恐怕很突出。 最后,一位学法网的朋友说的很好,自己造法,法条汇编,对知识点的记忆都是应对主观题的武器,我们要做的使用上一切可以用上的武器来应对主观题的挑战。只要能过,手段都是次要的。故,建议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适当研究法条,作为一手暗器,以备不时之需。 相关阅读:浅析机考主观题vs笔答主观题 |
最新评论
嘴上说着不用,考完又觉真香
兄弟,不知道你是机考还是笔试,如果是笔试的话,静候你的佳音,全部引用法条你能写完我给你下跪。
又不用全写出来吧
公益诉讼解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