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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次考试,通过法考,而产生以下思考: 法考原则及目的之一:提高法律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但相信已下题目不能体现上述原则 1,法条:小明爱吃萝卜和白菜 选项:小明爱吃萝卜 答案:错误 解析:小明爱吃萝卜和白菜 2,法条:人应当通过吃饭存活 选项:人可以通过吃饭存活 答案:错误 解析:人应当通过吃饭存活 3,法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选项:高官违法与民同罪 答案:正确 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出百道上述题目,抽取百名北大法本优秀毕业生和百名高中学渣,第一天背诵法条,第二天考试,以平均分并不能比较出北大法本优秀毕业生与高中学渣法律水平的高低,不符合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的原则。 因为12类型选项的大量存在,连续五年(13-17)累计超200万人次考试,最高分竟然没有超过460分的(百分制76.7分),因为3类选项的大量存在(朴素价值观人人皆可得分),一周/一月备考通过并不少见。 高考如果200万人次考试没有超过76.7分的,你会信么 CPA如果200万人次考试没有超过76.7分的,你会信么 CFA如果200万人次考试没有超过76.7分的,你会信么 研究生考试如果200万人次考试没有超过76.7分的,你会信么 中国精算师如果200万人次考试没有超过76.7分的,你会信么 一级建造师如果200万人次考试没有超过76.7分的,你会信么 而司法考试200万人次考试没有超过76.7分的是北大法本优秀毕业生水平不行? 考试目的是通过题目较以高下,筛选优劣,以符合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的原则,一个气球不能比较出大人和小孩的力气大小,语文题不能比较出物理水平的高低,那试问123选项能比较出法律水平的高低? 一、关于 客观题 主观题两科独立通过 两科独立通过是基于两科知识领域的独立和不同,如考研中数学 英语 专业课知识领域不同,因此划分各科最低分数线,但最终仍以总分排名,而法考主观/客观题都是基于法律知识领域,客观成绩和主观成绩呈现出0.9以上的相关系数,却两卷独立通过 显然不科学。 例如以下两位考生情况 客观 主观 总分 227 107 334 (考生1) 190 108 298(考生2) 试问雇主和考试委员会,您认为总分差距35分的两个考生哪个法律水平更高?但考生1被淘汰,考生2通过。 科学的划分应该和考研类似:划出卷一卷二的最低分,以总分排名。 如果目前主观题和客观题独立通过才科学,那么过去十年选出的法律人才素养没有公信力? 二、关于非法本没有考试资格 1,如果法考选拔具有科学性和公信力,那么为什么要畏惧非法本考试,因为法考选拔不能区分出法本和非法本的法律素养么? 2,如果法考不能区分出法本和非法本的法律素养,那么法考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何在? 3,如果法考具有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就应当通过试题区分出法本和非法本的法律素养,就不应该畏惧非法本考试,而设置过高的考试资格,尤其是背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考试面前不能人人平等?在封建社会,科举考试是不问背景和出身的。那么法考限制非法本是一种进步么? 三、关于选择题300道缩成200道 法条浩瀚庞大,460万字教材。本来就需要通过大量的题来较以高下,筛选优劣。即便300道的知识覆盖面也远远不足。那为什么要缩成200道。为了改革而改革么?如果缩成1道 那么小学生是不是也有机会通过了? |
最新评论
首先你感觉我是非法本才有上述思考而不是客观的看待法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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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是非法本且通过了主观
以上岸的考生来看是不是维护上岸的资格更符合既得利益
但与利益比较 维护真理更能给人以安详和平静
差不太多!知识点没变!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