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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为《从贵阳到北京,我的律师日志(连载)》的第27部分: 以前做警察的时候,常听一些前辈提起一句话:“人在职场,先做人,后做事。”刚考进单位的新人,都会被这句话,反复地被提醒。最开始,对这句话的理解,就像水中月、镜中花,知道大概意思,但不能完全理解。 直到工作了几年后,慢慢领会到一些深刻含义。在工作中,有时候,很多朋友会感觉到寸步难行、压抑难耐,于是,开始质疑自己的选择,不满领导的重重压迫,责怪身边同事的冷漠。冷静下来想想,真是这样吗? 如果不是有人故意整你,你得认真审视,自己和领导、同事的日常、工作相处,是否融洽、愉快。如果不能让领导、同事从内心接纳你,何谈顺利开展工作?很多年轻人,最容易犯的毛病,实际上就是太过功利,一开始,就把利益放在首位,没想过为别人做点什么,没有奉献精神,不希望吃亏。 弃警从律后,对这句话的理解,又上升了一个层级。律师之道,案源为王。正因为案件太重要,很多刚出道的律师,为案源趋之若鹜、为之痴狂。每天吃饭、睡觉、走路,无时无刻,都在思考,如何获得案源。但是,往往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案源是摸得到的吗?是能像商品一样,主动推销的吗?全国几十万的律师,别人凭什么相信并委托你? 法律业务,不像商品,主动推广,效果不见得有多好,即使能拿到一些案子,可能是一些难收上费的案子。我从没见过真正成功的律师,还去刻意做营销、推广,这类律师,更乐意助人利己、低调做人。获得客户青睐的最大资本,实际上是律师的品格和专业。品格,是信赖的前提,专业,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也就是说:品格,即是做人;专业,即是做事。 上个月,是我来北京的第8个月,成功签下一单,收费20W。虽然与所在律所很多刑事前辈大咖,平均一个案子100W的收费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不过,对我来说,还算不错。远离家乡,在全新环境,发展必然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到目前为止,来北京做了近10个案子,总创收接近40W。回想来北京之初,做好了最坏打算,半年不做业务,也是可以接受的,可以把时间和精力,用到适应、积累和开发市场方面。 目前的状况,确实始料未及,很庆幸获得身边同行、朋友的关照和信任。比创收更重要的,其实是心态上的转变。从在贵阳执业时的被动等待,到现在在北京执业时的主动出击、广结善缘、左右逢源。有时候,帮帮别人,其实,也是方便自己。这一路上,我并不孤单,天下皆好友,互助共赢、乐于分享、坦诚相待。未来,必定充满光明。 (未完待续,查看更多请进入《从贵阳到北京,我的律师日志(连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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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毛你到处喷屎?生活很不如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