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 有一天清晨睡梦中的我被合作律师的电话叫醒,在问完我宁波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盖完公章以及感谢我们团队又给了他一个案件后说了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他说:“我看到你在学法网发的帖子了,我一看就知道肯定是你发的。”我笑道:”XX律师您也上学法网呀?“他说:“是的,每次闹心的时候我就会过来看看。” 想来学法网也伴随了我很久,早在我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偶尔得知了学法网这个论坛(当然那时候注册的是138的号码,现在早就废弃不用了),在漫长的复习过程中真的是印证一句话——苦尽甘来,最终2016年我以400+的分数通过了司考,那时候我和那位合作律师一样,我复习到心烦意乱的时候就会到学法网上来看看大家的帖子,那些过来人分享的成功经验贴如同明灯一般指引着我前行,同时那时候也会在论坛中看到许多小伙伴和我一样在考试的前夕苦苦挣扎着,想来那时候还是颇为单纯,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努力通过司考。 在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关注学法网,直到研三我最终决定要去从事律师行业的时候才再一次登上了学法网,那时候我关心的是律师这个职业的前景,我记得那时候学法网里的那些“大神”们如"律师梦飞翔"、"如是我见"这些人的文章深深的鼓舞了我,让我更加义无反顾的投身入律师的行业。 后来我在学法网写帖子的初衷纯粹是为了一个记录,记录一些办过的案子,以及分享一些在实习期间收获的经验,就如我跟合作律师说的那样:“有很多话和东西我不能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说,只能到学法网来倾倒一下。”一来对自己的人生是一个记录,二来如果有人能从我的帖子中获益那么我也是万分荣幸。 但,昨天的一篇帖子真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小伙伴都过来指责我,认为我在吹牛,无奈之下只得晒出部分证据。其实现在想来,人的心态就是这样的,对于超出自己掌控范围的事物会本能的感到恐惧和抵触,对于很多人而言他觉得实习期能创收26万超乎他的想像,所以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排斥并且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突然想和大家聊一聊一个我非常敬仰的同事,我刚实习的时候他带过我一段时间,此人并非法学科班出身,学的是历史专业,二学位学的法学,后来以极高的分数通过司法考试后回到一个边远的山区去当历史老师,几年之后又带着3万块钱来到了上海做律师,他实习期是一分钱工资没有,全部都要靠自己来养活自己,所以他拼尽了全力,实习期的收入也并不低。后来正式执业之后转来我们律所,和我的boss组成了一个团队,现在他执业第四年已经换了辆车,在上海也买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去年创收100w+也跻身进了合伙人的行列。所以直至今天这位同事也是我的一个标杆,成为了我要努力赶超的对象,我曾经在庭审公开网上搜索他的所有庭审以供自己学习(被他笑称我在挖坟),当然那都是比较早的事情了。 相比于我的这位同事我其实非常幸运,我的父母为我在上海提供了2年的租金供我安稳的度过实习期,并且为了鼓励我在律师这条路上不要放弃继续走下去,还提出等我驾照考过就立刻买一辆车,等社保缴满就在上海帮我付掉一套房子的首付。而对于后面的“关爱”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汲取分毫,我跟我父亲说:“你和老妈留着这些钱吧,我一定靠自己的努力在上海买一套房子,等以后功成名就了,我要是能买别墅,到时候你们过来,我们一家人一起住。”每次听到这些,我父亲都显露出一股嫌弃的表情,啧啧的说:“上海那个地方我们才不要去呢,谁都不认识,还是我们自己县城好,适合居住,你看看这附近就是湿地公园,亲近自然,比上海要好一百倍。”父亲是不是真的不想过来跟我一起住我是不知道的,但是我相信他也一定盼望着我功成名就的样子。 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运气真的很重要。爱迪生说过,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上1%的灵感,但是假如没有那1%的灵感,估计即便是挥汗如雨也只能是在做一些无用功。在我十几次的开庭经历中,只有一次在海事法院被法官赶到旁听席上过(即便是那一次法官也比较尊重我,跟书记员说大部分的法庭询问都在质证环节完成吧,在我下去之后正式开庭时法官还问和我一起来的正式律师:我开庭还要问几个问题,你行不行呀?),当然那一个案件也成为了我实习期唯一一个败北的案件(庆幸最后判决上没有写我的名字)。同时好运气还体现在我进了一个好团队,在其他实习律师都在抱怨实习期只能给老板打杂或者没事干的情况下我早早的就开始干起货运险追偿的案件了,也正是这些追偿案件,在一次次的和解谈判和开庭诉讼过程中,我收获了一大批的客户(一般都是被追偿对象契约承运人),以这些客户为基础我又认识了很多其他的客户。所以,我的创收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的团队,是团队给了我一个巨大的展示自己的平台,也正是在这个平台上,我才能更好的施展自己的拳脚。有时候我一直在想,假如我也进入那种没有人教没有人管创收全靠自己的律所,我估计我现在生存都难,更别提什么在你们眼中的“炫耀”了。所以,进入一个好团队,你就可以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 末了,其实这篇帖子就是想告诉大家许多东西都是机缘巧合,自身不懈的努力加上那么一些运气,往往就会有意向不到的结果。我真心的希望很多人不要再眼红或者谩骂别人取得的那么一丁点儿微不足道的成就。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我可以为一个开庭一晚上熬夜进行头脑风暴反复修改自己的辩论提纲直至我认为最完美的一稿,我可以为了一个案子不厌其烦的去和法官、对方当事人沟通以达成最好的结果(我真的是见过太多的律师只管开庭,其他都是等,等判决、等执行……)。 其实本来是打算写个帖子讲讲接触客户方面的经验,既然许多人认为我在吹牛其实不写也罢,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同时我也决定以后不再写这些无聊的帖子了,毕竟实习期马上就要结束了,等我也和我敬仰的那位同事一样混到了个合伙人,我再回来学法网给大家分享经验。 再见!!!! =相关阅读= 算了一下律师实习期的创收,近26万,吓我自己一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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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万块三张纸
几千万也能三张纸
命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