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 近期,一则郑爽美国代孕生子的新闻引爆网络,众多网友针对郑爽“代孕”以及预谋“弃养”的做法口诛笔伐,相关话题持续占据各平台热点榜单位置。道德层面的评价暂且不谈,我们且来探讨下,若爆料属实,我们怎么在法律层面评价郑爽的行为。 ![]() 一、“代孕”行为是否合法 目前,关于“代孕”的合法性各国有各国的评判标准,主要分为三类: 一类对“代孕”行为持开放态度,诸如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代表的美国26个州允许任何形式的代孕,其中,网曝郑爽“代孕生子”所在的内华达州也在其列。 第二类是单纯禁止商业代孕。这类以英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为代表,这些国家和地区将商业代孕的相关行为视为犯罪,同时允许非商业代孕以及给予代孕者以一定的报酬或补偿,并设置专门机构予以规范和管理。 最后一类则是禁止任何形式“代孕”行为,以德国、法国和美国密歇根州等为代表,并以刑法或单行法的方式将代孕相关行为规定为犯罪。我国也对“代孕行为”持禁止态度,但目前仅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准则和伦理原则》(2003年)等部门规章,且只是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对代孕行为的双方并无相应规定,故按照中国相关法律,郑爽的“代孕”行为不违法。 因此,不管郑爽的“代孕”行为适用我国法律还是适用美国内华达州的相关法律,都不违法,故不作过多讨论。 ![]() ![]() 二、郑爽欲“弃养”双胞胎的行为是否违法 若网曝郑爽和张恒家人的音频中关于“弃养”的内容属实,且实施了“弃养”行为,则郑爽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若郑爽及其家人并未实行“弃养”的行为,仅凭该音频资料,只能证明郑爽有犯罪的故意,主客观不统一,故不构成遗弃罪。 三、郑爽对“代孕”的双胞胎具有扶养义务么 有的人可能会说孩子是在美国出生,且为代孕妈妈所生,郑爽不具有扶养义务。这显然是错误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因此,郑爽的“弃养”行为因受我国刑法管辖。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7月8日《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若“代孕生子”是在郑爽与张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郑爽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根据网友扒出的郑爽和张恒在美国的离婚诉讼,很有可能满足此种情况。 ![]() 四、郑爽拒绝协助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是否违法?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第44届大会一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界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即包括人工授精生产的幼儿。该条约规定儿童出生后具有姓名权、国籍权、生存权、受教育权、获得发展及参与权、不受剥削和虐待等各种权利,并规定了保护儿童的基本原则:即儿童最佳利益原则,指任何事情凡是涉及儿童,必须以儿童利益为重;尊重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以儿童的健康生存和发展为重;尊重儿童的观点与意见的原则,指任何涉及事情,应当听取儿童的意见;无歧视原则,即不受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信仰、政治主张等影响。我国政府于1990年8月29日正式签署了这一公约,成为公约第105个签约国,美国也同属签约国。在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确认上,应当按照《儿童权利公约》有关“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规定,以儿童利益为重。故郑爽拒绝协助办理新生儿出生证的行为侵害了儿童的国籍权,违背了国际公约。 当然,作者的分析单纯依照当事人的发文和网友爆料,不具有充分的证明力,故诸君权当坐而论道、纸上谈兵。 |
最新评论
没有详细的,仅片面的不能这么骂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代孕是违反伦理原则的,虽然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有偿出租”或“无偿借用”子宫,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伦理道德上孕母和孩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在法律关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属于自然血亲下的母子关系,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所有权利,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义务。
所以以我国法律规定,张恒、郑爽的代孕所生的2个双胞胎女孩其合法母亲应是那位代孕妈妈,出生证明其母亲栏写郑爽在我国属违反公序良俗的无效文件。目前情况是郑爽不想要孩子了,所以张恒在美国起诉郑爽,要以美国法律来确定亲子关系,即张恒、郑爽是双胞胎的合法双亲。
转蔡雅奇评析:
代孕行为在刑法上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法无明文规定。
代孕与基因编辑、克隆行为不同。《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基因编辑、克隆行为规定为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罪名尚未确定)。
这个罪名的行为方式有三个:(1)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内;(2)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动物体内;(3)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
如果将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动物体内,不构成犯罪。实际上,这种情况很普遍,是科学实验行为,是合法的。
你连“法律”的定义都没搞清楚。
你这是抬杠,比如说骂人也不违法,但是鼓励骂人也是奇葩吧
嗯呢,所以会有“非奇葩”写一篇文章论述为什么骂人不违法吗?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这就是我国法律的现实,你说的两份文件我都认真研究过,也找院校的教授询问过。但很可惜,这两个部门规章只是单纯规范医疗机构的,对代孕双方都无明确规定。并且规章效率较低,不影响代孕合同合法有效。所以国内才有这么多代孕的灰色产业,根本原因是立法漏洞
代孕分三种形式:1.代孕委托方提供精子和卵子,用人工授精技术行成受精卵,放到代孕母亲的子宫内。2.代孕委托方提供卵子,与第三方精子提供者运用人工授精技术形成受精卵,放到代孕母亲子宫内。
3.代孕委托方提供精子,与代孕妈妈形成受精卵。
其中郑爽是第一种,故也属人工授精规定规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