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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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理工男,现从事机械设计工作,自2008年开始自学法律,于2012年毕业,取得浙大本科毕业证书(无学位),现针对司考改法考的报名资格,诚恳建议如下: 1、非全日制、非法本生均应获得考试资格; 2、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 一、理由: 1、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精英化和正规化是大势所驱,大家均能理解,但不能成为学院派护食的工具,法律作为社会科学,入学门槛确实不高,但要学的精深,又何其不难?想想看,按照这些学院派的意见改下去,若干年后,就是某些人的“一言堂,家天下”了;司法领域都是他们门徒说了算,其它的声音无法生存,谈什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没有竞争,哪来的进步? 《宪法》不是写明了鼓励自学成才吗?不算数了吗? 从法律角度说,基于信赖原则,在改革前毕业和已入学的同学都可参加考试,这是有法理依据的。 中国足球把中甲改为了中超,水平还是那个鸟样,我从18岁看到35岁,还没有看到一个世界杯进球,除了脏话,真没说的了。 上回证监会弄了个“熔断机制”,专家们大书特书:给咱加了个保险丝;实施第一天就被打肿了脸,充分证明了这些专家仅有理论,没实践,脱离群众已太久,让咱小散户们笑话到现在。 以上两个例子并无他意,仅用于证明并不是所有的专家都是对的;何况他们更接近决策圈,更能影响决策,我们普通百姓,喊破嗓子,也听不到; 说老实话,一旦真被限制考试资格了,除了骂几句脏话或者在梦中扛着锄头去挖那几个专家的祖坟,出出气,别无他法。 二、可我们就是想不通这几个问题: 问:非全日制和非法本们的司考通过率高于全日制法本? 答:全日制怎么学的啊?教授们怎么教的啊?总不会因为考不过人家就不让人家考了吧?如同国足0:5泰国,回来上书国际足联,泰国球员没有在全日制足球学校学习过,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取消他们的参赛资格,这话说不出口啊,太丢人了。 问:法律专业人太多了,就业是个大问题。 答:现在哪个专业人不多?哪个专业就业很好?这本就是由市场来调节,干嘛要人为干涉?别的专业就业也难,你也限制吗? 问:非全日制和非法本生没有法律思维。 答:那就用法律思维考他们就是了,别不让考啊。 问:法律职业关乎人生死,业余选手干不了,非我们科班生不可。 答:没看到野路子的郭德纲的相声比大多数名师弟子更受欢迎吗? 问:律师如同医生,你愿意业余医生给你服务吗? 答:我找医生服务,只看他治好过多少人,不看他医术哪来的,医术差,自然会被淘汰,不用你操心。 问:医生执业资格限制报名资格了,法考也应限制。 答:自然科学限制,你社会科学也跟着,要脸不? 问:你们口口声声这么热爱法律,当初为什么不选法律专业? 答:你妈是你爸的初恋吗?你爸是你妈的初恋吗?你是你老婆的初恋吗?你老婆是你的初恋吗?都不是,那你闭嘴。 问:德国也是只有法本生可以考。 答:你怎么不学人家一辈子只让考两次,两次不过,永远都别考了,哪怕你是法本生,敢不敢?这样会不会有教授好几年都教不出一个合格的学生? 问:你们在别的行业好好的,为什么非要来抢我们的饭吃? 答:因为现在社会发展太快,需要复合型人才,比如在专利、医疗、设计、工程、建筑、材料、环保等等太多领域,没有专业知识,仅仅知道法条是不够的,人家用几个术语就把你带沟里去了,别忘了诉讼是有期限的,届时可没空去百度哦。 问:法律自考生那么多,无非门槛低,好学呗; 答: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在篮球和足球之间选了足球,因为我个矮;我在小提琴和口琴之间选了口琴,因为它便宜;我在法律和历史之间选择法律,因为有兴趣;我喜欢林志玲比徐静蕾多一点,因为她胸大些,我的选择,你管的着吗? 综上所述:法考的改革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度考虑,限制非全日制和非法本的报名资格,试问对推进法治社会有何好处?谁还有动力去学法?既懂法又懂技术的复合人才将绝迹。法律专家们真心不要昧着良心做这种事,历史会骂你们的。 另外也请尽快出台细则,司考复习周期很长,我已开始备考,但细则未出,总不踏实,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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