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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儿童被埋,相关责任人员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实务 法眼天下2020-04-23 收藏 : 0 查看 : 2390 评论 : 2

原创作者: 法律服务网FL160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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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4月18日在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土方堆放场内,发现4具儿童尸体。

4月19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依法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8名开发及施工人员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后,新乡市、原阳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健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救援。由政法、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全面调查。初步查明,该工地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无证非法施工,涉事车辆为向后倾翻型后八轮自卸车,系违规作业。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什么处罚?

1、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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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fasofa 2020-4-23 12:06
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0-4-23 19:19
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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