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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来女士案,6大疑点猜想

法律实务 法眼天下2020-07-26 收藏 : 0 查看 : 4520 评论 : 42

原创作者: ridercpa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来女士.png

来女士案,早有推测为家人所为,担心瞎写侵权没敢写,现将其他疑点及猜想写下,供交流,但无证据,仅为猜想,仅限交流,不得作他用。目前,网上的信息上来看,有很多细节、证据没公布,如:

一、凶器;

1、到现在为止,杀人手法未公布。是否借助凶器还是钝器砸死、利器杀死?还是掐死、闷死?个人分析,掐死、闷死可能性较大?

2、分尸的工具未公布,因邻居未听到异想。个人猜想:(一)刀斧之类的工具剁碎可能性较小;(二)存在用锯子的可能性;(三)用刀从关节拆解,类似于解剖的可能性最大。

3、凶器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在未找到凶器前,将很难定案。

二、分尸地点

第一案发现场基本可以确定在家里,而转运尸体难度大,分尸地点在家的可能性较大,理由:

1、小区监控较严密、搬运尸体目标太大,完全避开监控的可能性较小;

2、有效作案时间短,如要转运尸体,有效作案时间仅从7月5日出电梯到7月6日凌晨。

3、暂未发现有同案犯。

三、是否麻醉

从目前的信息分析,有一定可能性:

1、来女士购买安眠药, 有吃安眠药入睡,甚至剂量超过正常情况的可能性;

2、来女士小女儿有被动服用安眠药等药物的可能性。

四、分尸是否借助化学物品

目前,从“抽取38车化粪池水后找到人体组织”以及分析,有较大尸块的可能性较小,不排除用腐蚀性化学物品的可能性。

五、抛尸地点

如上,化粪池发现的人体组织有限,而骨骼等硬组织剁碎的可能性较低。不排除另外抛尸地点的可能性,因已动用警犬未发现,因此,抛尸小区外的可能性较大。

六、是否有同伙及运输工具

本案不排除有同伙的可能性,但如有同伙,从利益相关的可能性,同案犯在此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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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2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ridercpa 2020-7-26 14:53
本案无法以嫌疑人的口供直接定罪,如未找到骨骼等组织及凶器将无法结案。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0-7-26 15:05
ridercpa 发表于 2020-07-26 14:53
本案无法以嫌疑人的口供直接定罪,如未找到骨骼等组织及凶器将无法结案。

期待警方公布和法院判决
引用 gaotianren1234 2020-7-26 15:52
他儿子同犯,可能怀疑中
引用 mylaw2020 2020-7-26 16:26
瞎猜有什么意义
引用 ridercpa 2020-7-26 16:38

网友之间交流,学习而已。
引用 ridercpa 2020-7-26 17:05
如有共犯,那将是又一个戏精。
引用 111momo111 2020-7-26 17:44
柯南?
引用 ridercpa 2020-7-26 17:53

在许某某被控制前,就推测出许某某分尸了,只是没有证据。因为如果一旦错误,一是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对其家人造成伤害,所以,一直没敢发帖。希望他的家人能尽快渡过。许某某未将案情全部坦白,也许是有要保护的人。


引用 柠檬1212 2020-7-26 17:58
警察叔叔辛苦了
引用 KIVAT 2020-7-26 18:08
你又不是杭州刑侦队的,管你何事
引用 星辰轩 2020-7-26 18:52
同伙可能或许是不知情的帮助犯或者没有(我认为没有),像杀人碎尸正常人都知道情况恶劣且严重,在突发情况下应该不会有人在知道情况下还帮助他
引用 ridercpa 2020-7-26 19:24
星辰轩 发表于 2020-7-26 18:52
同伙可能或许是不知情的帮助犯或者没有(我认为没有),像杀人碎尸正常人都知道情况恶劣且严重,在突发情况 ...

如果是利益利害相关方呢?有报道说是有预谋的谋杀案。

引用 经典王 2020-7-26 19:50
该案应会水落石出
引用 ridercpa 2020-7-26 20:26
从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分析,因化粪池上有三个监控设备对着,并有消息称当天用水2吨,化粪池本身未有明显搬动、撬动的痕迹,化粪池中的人体组织应该是从下水管冲下来的清理现场的残留人体组织。
引用 红鹤2012 2020-7-26 20:32
还有一个重要疑点,即家里未发现血迹?所以越反常的不同寻常的事情越容易突破。许某某的作案手段,我认为类似于章莹颖失踪案,可以比较参考。
引用 红鹤2012 2020-7-26 20:34
当然许某某故意杀人案远没有到律师介入的阶段。等律师介入还会更热闹的。
引用 红鹤2012 2020-7-26 20:35
争取明年赶上此案的律师加入阶段
引用 ridercpa 2020-7-26 21:03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7-26 20:32
还有一个重要疑点,即家里未发现血迹?所以越反常的不同寻常的事情越容易突破。许某某的作案手段,我认为类 ...

因为是有预谋的,准备会很充分,在已窒息死亡后,可以从容解决,一是等遗体冷却后,血液开始凝固,分解起来就很少有血液流出;二是放在容器内解剖;三是可以清理的很干净,可以借助化学药品清洗。真正怀疑来女士死亡分尸,并在家里搜集生物学证据距离案发时间N多天了。
从目前公布的在案证据看,疑点太多,律师辩护有很大发挥空间。
引用 ridercpa 2020-7-27 11:23
KIVAT 发表于 2020-7-26 18:08
你又不是杭州刑侦队的,管你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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