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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今年法考最热门4道题的分析

法律实务 法考易2018-09-25 收藏 : 2 查看 : 14228 评论 : 59

原创作者: 我是枫叶天上来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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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考民事卷中,大家对这4个问题迷惑最多,我试分析一二供大家参考!

一、当事人迅速审判权?

没有人见过,即使实务人士也是一头雾水,你在行诉、民诉、刑诉中见过吗?没有,那这一选项选 ,还是不选?我是选了,为什么?这种权利是一种理念上的权利,你不见实务中要求法院提高当庭宣判决率吗?法律为什么要规定审理期限吗?不就是为了防止拖延案件审理,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是非黑白的了断吗?还有一句名言,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吗?

二、对于男男离婚。

中国是不承认男男结婚的,当然不会给他们离婚了。哪法院是不能拒绝裁判的,否则矛盾还在那。如何办呢?根据婚解二的相关规定,可能参照同居关系的相关规定处理,即离婚不受理,驳回!但涉及财产、子女收养问题及债权债务问题,还是要依法处理的!

三、有判例陨石归国家。

但我认为陨石非矿产资源,也非埋藏物,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在民法上属于无主物,谁发现,谁就有原始的取得权。

四、高空坠狗的问题。

从考试的角度,最稳的选项是建筑物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但从实务的角度考虑,我认为与当事人诉求有很大关系,从前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角度,当然屋主要承担责任,至于狗的管理人或所有人是其内部追偿的问题。其次,从动物致人损害角度考虑,有人讲这狗没有咬人啊?怎会是这个案由呢?不要忘了这个物不是死物,是个有脚的动物,如果是死物那还好,那是纯人的主观过错问题,而这个动物会移动,这个注意义务就大了许多。还有动物致人损害不是一定要咬人,它绊倒人,掉下来砸到人都是动物致人损害,除非有人把动物当武器砸人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样的话,它的所有人与管理人都是有责任的。以上二种是特殊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那么,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上述两种从举证责任来分析,当然上述两种是最好的了!但从实务角度,在房屋主人及狗主人明确的情况下,那就没有必要担心举证责任问题,因为事因很明了,就要考虑赔偿的问题了(据说此案有实例,发生于广州市白云区,还说受害人伤情原重,纯网传,没有恶意啊,抱拳抱拳!)最好的方法是按一般侵权来处理,即狗主人作为物主有管理不当,应承担侵权责任,即个带狗狗的作为狗狗的管理人要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那个房主在管理,特别是已经预见狗狗有掉下楼伤人的情况下没有制止,也应承担责任。三者是按份责任,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按份上我主观感觉按狗主人百分之二十,房主与带狗者各百分之四十较妥!这样看来,赔偿责任主体,我是选狗主人,带狗者及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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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okleya 2018-9-24 16:50
恩。分析得非常好!
引用 mh00001 2018-9-24 16:51
这道题我的观点是:将狗看做搁置物而不是动物侵权。但如果这样考虑,就只有一个答案D,然而这是多项。所以只好往动物侵权上靠,既然是动物侵权,那么管理人和所有人都有责任。结果就选了ABD
引用 1603680100 2018-9-24 16:54
陨石,我是这么理解的。它应该是归属国家的。如果,它没什么价值,国家也就懒得要了。如果有价值,一克好几万那种。估计今天刚捡了,晚上就有人来敲门,跟你普法了。无非就是陨石属于国家,捡到的公民应该无偿上交国家。最多再给一个荣誉证书加几百块钱奖励。
引用 奋进的菜包狗 2018-9-24 17:01
1603680100 发表于 2018-09-24 16:54
陨石,我是这么理解的。它应该是归属国家的。如果,它没什么价值,国家也就懒得要了。如果有价值,一克好几万那种。估计今天刚捡了,晚上就有人来敲门,跟你普法了。无非就是陨石属于国家,捡到的公民应该无偿上交国家。最多再给一个荣誉证书加几百块钱奖励。

我就是知道这个才选的归个人。现实中有个地方陨石落了,好多人去捡就归自己了。
引用 1603680100 2018-9-24 17:14
奋进的菜包狗 发表于 2018-09-24 17:01
我就是知道这个才选的归个人。现实中有个地方陨石落了,好多人去捡就归自己了。

打比方嘛,如果陨石里都是钻石,你想想还能归个人嘛。
引用 21844103 2018-9-24 17:25
理论上归国家,实际上国家很多管不了是另一件事情ba
引用 yang1223175055 2018-9-24 17:25
狗狗那个,狗主人无过错推定,管理人管理下直接侵权,而房屋主人虽然尽到提醒义务,也并不能免责,免责需要尽到合理提醒义务和具体有效措施避免侵害结果的发生啊,所以我选的是三人都需要担责
引用 希曼谷 2018-9-24 17:33
有一定道理
引用 奋进的菜包狗 2018-9-24 17:34
1603680100 发表于 2018-09-24 17:14
打比方嘛,如果陨石里都是钻石,你想想还能归个人嘛。

陨石也挺贵的 几万的都有 真的 新闻有报道 我在火车上还碰见过我们这的老乡 专门过去捡的。

不过其实说回来 感觉还是没有朴素的社会主义责任感 这个题应该想都不想选国家的 我竟然选的捡拾人
引用 1603680100 2018-9-24 17:44
奋进的菜包狗 发表于 2018-09-24 17:34
陨石也挺贵的 几万的都有 真的 新闻有报道 我在火车上还碰见过我们这的老乡 专门过去捡的。

不过其实说回来 感觉还是没有朴素的社会主义责任感 这个题应该想都不想选国家的 我竟然选的捡拾人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引用 tanglong 2018-9-24 17:45
yang1223175055 发表于 2018-09-24 17:25
狗狗那个,狗主人无过错推定,管理人管理下直接侵权,而房屋主人虽然尽到提醒义务,也并不能免责,免责需要尽到合理提醒义务和具体有效措施避免侵害结果的发生啊,所以我选的是三人都需要担责

房主提醒了!你还让他怎样?
引用 refer1999 2018-9-24 17:51
当事人迅速获得审判权是马克思提出来的
引用 yang1223175055 2018-9-24 18:04
tanglong 发表于 2018-09-24 17:45
房主提醒了!你还让他怎样?

能看懂我评论的文字?提醒义务不是完全免责事由懂?只是减轻
引用 扬帆88 2018-9-24 18:14
该题不是动物致害,试想一下,假设那个人从朋友家借来的不是狗而是一个普通玩具,掉下去的后果不同样是砸伤人吗?还要追究玩具所有人的责任吗?玩具已脱离了原主人的占有。
引用 火焰威士忌 2018-9-24 18:42
拉倒吧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还驳回
引用 火焰威士忌 2018-9-24 18:43
立案登记 不等于受理 搞搞清楚 不受理 直接就裁定不予受理了。哪儿还给你机会被驳回
引用 火焰威士忌 2018-9-24 18:46
楼主肯定没立过案 立案庭只是接受形式审查 之后送到庭里 由里面的人删选是否立案 你说的不的拒绝裁判只是针对法院受理的案子必须给个说法 但这之前还有道关 那就是裁定不予受理
引用 zhyang1979 2018-9-24 19:16
楼主的思路我很赞同,但愿是对的
引用 在下KK 2018-9-24 19:40
楼主答案和我的全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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