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 中国法律
- 美国法律
- 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118.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中国法律
美国法律
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不定项: A B C D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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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知识点】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
【详 解】被监护人秦某在中国只是临时居留表明其在中国没有住所,同样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监护问题就应适用秦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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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一样,怎么答案完全相反。。
居所是实践中的称呼,就是指实际居住的场所。
惯常居所是指行为人有多个居所,而其经常居住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