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忠诚公正
- 清廉严明
- 清廉文明
- 文明严明
- 降级
- 记过
- 警告
- 撤职
- 造成精神伤害的,应当做出精神损害赔偿
- 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 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纪律处分,由本院决定,但检察员受撤职、开除处分的需由本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务会免职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受撤职、开除处分的,经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办理免职手续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处分的,征得有关组织同意后,由本院执行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重违反纪律,不宜担任检察长职务的,应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免职,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 降级
- 记过
- 警告
- 撤职
- 造成精神伤害的,应当做出精神损害赔偿
- 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 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纪律处分,由本院决定,但检察员受撤职、开除处分的需由本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务会免职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受撤职、开除处分的,经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办理免职手续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处分的,征得有关组织同意后,由本院执行
-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重违反纪律,不宜担任检察长职务的,应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免职,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 对待证人态度粗暴的
- 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
-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鸣枪的
- 干预他人办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 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
- 若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任命有上述情况的,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撤销该项任命
- 若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任命有上述情况的,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该项任命
- 若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任命有上述情况的,直接撤销该项任命
- 1999年4月25日以后
- 2000年4月25日以后
- 2001年4月25日以后
- 永远不能